一、取保候审保证金1000严重吗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额度设定为1,000元并不属于严重范畴。在考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额度时,我们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以及他们所可能面临的刑事判决轻重,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经济状况等等。因此,在一些相对轻微或者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案件中,1,000元的保证金确实是比较普遍的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去了外地怎么办?
若获准许,则可亲自前往。
然而需指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者如无正当原因,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
假设有正当且合理的理由须离境,则必须获得负责执行此类事宜的派出所领导的批准方可出行。
此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点:
第一,未经执掌权限的公安机关授权批准,不得私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假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务必要在收到变更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构;
第三,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地区,进入异地。
而所谓的“市”,仅仅是指包含县级市在内的非设区城市,并非特指内地级城市或设有行政分区的都市;
第四,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干扰证人就案件提供证词,其中包括以各种形式恐吓、引诱甚至贿赂;
最后,不能损毁、篡改或隐瞒司法机关所要求提交的证据,也不能串通其他被告合谋提供虚假证言。
如若被取保待审之嫌犯或被告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且已预先缴纳保证金,初犯者将先强制没收其保证金,而后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即无需采取逮捕措施时,依然保留了再次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且须责令嫌犯及被告促使自身改正错误,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新的担保人进行保障替代。
但是,若再有违规行为出现,将不再允许继续领取保证金并采取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更为严厉的约束手段。
另一方面,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犯及被告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在其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完整无损的保证金应该悉数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几个月退还的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时限,普遍上于审理阶段终结时进行处理。对此,当解除事例取保候审、更改强制措施或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执行机关应准时通知开户银行将保证金如数归还给涉案人、被告人。通常而言,若在此期间内并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保证金将会迅速得到返还,并无明确且固定的几个月期限。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返还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事例具体情况以及办案机关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如果您遭遇了保证金久未退还的问题,可向相关办案机关进行咨询并敦促其尽快办理。
取保候审保证金定为1,000元,通常不视为严重。设定额度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可能刑罚及其经济状况。对轻微案件或低危害程度者,1,000元保证金较为常见。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