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变更岗位怎么办理离职手续
当雇主决定变更您所担任的职位时,您享有选择拒绝并辞去现职的权利。在此过程中,请务必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您需要以正式书面形式向雇主明确表达您的辞职意愿,通常需在预计离职日期前30日完成(试用期员工则只需提前3天告知)。随后,您应该积极参与和雇主的对话,共同商议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项,保证工作的平稳过渡,避免任何可能产生的紊乱或延迟。
同时,也不可忽略佣金以及您应当享有的各类福利待遇的结算环节。在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后,请务必索取到雇主开具的离职证明文件,这对于您日后的求职历程或许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拟实施劳动合同变更之用人单位,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2.如因订立劳动合同之法律或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动,则应相应修订合同中涉及到的相应部分;
3.若由于订立劳动合同所依附的客观环境发生剧变导致原合同难以实际执行,也应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改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可就劳动合同中约定内容进行变更。
行使劳动合同之变更权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加以明确。
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用人单位变更合同怎么补偿
针对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进行调整后的相关补偿问题,需依据实际调整状况来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如若本次调整行为系由用人单位单方擅自决定且违反法律规定,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若此次调整行为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合理变动,则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但是,如果由于上述调整行为导致劳动者原本享有的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大幅度下降,进而促使劳动者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仍然有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除此之外,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程序对劳动合同进行调整,并因此给劳动者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用人单位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补偿金额的计算基准,通常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雇主变更职位时,您有权拒绝并辞职。需提前30天(试用期3天)书面通知雇主。积极沟通工作交接,确保平稳过渡。注意结算佣金与福利。离职后,索取离职证明,助力未来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