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不会坐牢不坐牢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非完全等同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或坐牢的保证。实际上,这仅仅是一种旨在保障诉讼程序合法性的刑事司法制度安排,允许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暂时摆脱监禁状态。然而,最终是否需要面临牢狱之灾,则取决于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审查与法律适用的判断。若经过严谨的审理,法院判定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处以实体刑罚,那么被告人便有可能需要入狱服刑;反之,倘若被告人被裁定为无罪释放,或者其所犯下的罪行较轻,不足以判处刑罚,抑或是满足了其他法定的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那么他将有可能避免进入监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乘坐高铁吗
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在获得相应的执法机构许可之后,可以乘坐高速铁路交通工具。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未得到执法机构的授权批准前,不得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划。
倘若他们的住址或者工作单位有所变更,则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法机构进行汇报,待执法机构批准后方可离开原住址及原工作单位,切勿私自离境。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多久批准
关于取保候审被批准所需的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可言。普遍来看,自请求受理之日起算至所做出的决断下达为止,这期间的总数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然而,实际情形中的处理时间长短将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例如,针对个案的复杂程度与所掌握的证据状况等等。若事件的核心事实清晰明了,证据链条完备可信,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比如可能面临的处罚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亦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险等情况,那么审批过程或许能更加迅速。但是,如果涉案事件错综复杂,需进行更多调查和核实以确定相关信息,那么审批期限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延后。总的说来,究竟何时能够获批取决于每一个个案的具体状况和需求。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非免除刑责或牢狱保证,而是保障诉讼程序合法性的刑事司法制度。其让犯罪嫌疑人在候审期间暂免监禁。最终是否入狱,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若法院判定有罪且应刑罚,则可能入狱;若无罪、罪轻、免刑等,则可能避免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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