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寻衅滋事罪行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负责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会在拘留期限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四个自然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而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从刑事拘留到最终结果公布的整个过程中,最长可能需要耗费三十七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寻衅滋事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我们所说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而对于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人群来说,他们仅需承担特定的刑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严重情况、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在此年龄段的个体若未触犯以上列举的罪名,则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故在法律层面上也得到了适当的保护。不足十四周岁的孩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至于年满十四周岁且不足十八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量刑标准将有所不同,通常会以减轻或者从轻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未来发展,同时也是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与保护,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多久会批捕成功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于已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若公安部门经内部评估判断其需要实施逮捕,则应于拘留期内(即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然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复申请的时限则可相应地延长至三十天。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须在收到公安部门递交的审查批复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换言之,在通常情况下,寻衅滋事罪名的刑事拘留后,其逮捕程序将在三日内完成。然而,对于上述提及的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其逮捕程序的时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的逮捕时间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异。另外,在逮捕之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
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后,公安机关通常3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逮捕,可延长至7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收到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因此,从刑拘到结果公布最长需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