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哪些部门负责的
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包含三大环节:首先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它担任起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重要职责;
其次,设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机构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核心部门,负责仲裁裁决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最后,当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或者存在异议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法官进行公正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规定是多少
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时,我国主要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仲裁依据。这些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这其中包含了对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产生的纷争,以及除名、解雇和辞职、离职过程中所引发的纠纷,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技能培训以及劳动防护措施的合理规范,工资薪酬制度、工伤医疗事项以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等诸多方面;此外,还包括了仲裁时效性的明确规定,即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事例的期限,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必须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案。但如果事例情况过于复杂,确实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然而,延长的审理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含三大环节: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内部争议;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案件;对于仲裁裁决不满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法官进行公正审判。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