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后原合同保存几年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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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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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续签劳动合同后,原合同应至少保存两年。因为它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依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仲裁、劳动安全监管等都有重要参考价值。所以妥善保存原合同,有助于更清楚、准确地了解员工和企业之间权益责任的变化情况。
续签劳动合同后原合同保存几年有效

一、续签劳动合同后原合同保存几年有效

在完成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之后,原有的劳动合同应当最少妥善保存至两年,此类合同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关键依据证明,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的仲裁、劳动安全监管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妥善保存原有的劳动合同有助于更为清晰、准确地掌握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权益责任变更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续签劳动合同变更岗位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共识并愿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续签可以对职位进行相应的调整。

然而,如果劳动者对于职位的变更持反对意见,那么用人单位便无权擅自做出调整。

当劳动合同到期时,该合同将自动终止。

若劳动者提出愿意续约的需求,双方应按照规定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以满足其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续签劳动合同一般签几年

在劳动合同续签方面,并未存在具体而明确的法定要求,通常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商议后加以确认。

普遍来看,续签期限往往设定为1年、2年以及3年不等。

然而,从法律层面出发,续签合同期限的选择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因素。

例如,用人单位对于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所处行业的特性等等;而作为劳动者,也需要关注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工作稳定性的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双方未能就续签期限达成共识,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顺利续签。

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是由于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并且用人单位仍然保持或者提升了原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便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在完成续订劳动合同手续之后,原有的劳动合同应当最少妥善保存至两年,此类合同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关键依据证明,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的仲裁、劳动安全监管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妥善保存原有的劳动合同有助于更为清晰、准确地掌握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权益责任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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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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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错误地理解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法律效果。当事人之所以受其所订立的合同约束,原因在于该合同已生效,而非仅是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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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该案中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怎样执行
2005年9月20日,边某与马某签订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合伙经营环保清洁工程,后因经营问题,双方于 2006年10月终止合作。双方并对合伙账目进行了书面清算,约定在偿 还全部债务后一切设备归马某,马某返还边某投资款50000元。结算后,马某未按结算内容返还给边某投资款。边某于2007年1月5日向提讼。经审理判决如下:被告马某给付原告边某投资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义务,故边某请求予以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查明:被执行人马某在合伙清算后就把其分得的设备卖给了一汽车维修部,并与原妻子张某办了离婚手续后就携款到外省去了,经调查马某的朋友们均表示与马某 没有联系,也不知其下落。现在马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马某的 原妻子张某对其讲明情况,张某表示其与马某现在已没有任何关系,在离婚时已讲好了马某经 营中所欠的全部债务均由马某自己承担,同时她也认可当时马某经营赚的钱主要用在了家庭生活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耐心地给张某讲解法律知识,进行说服教育,终使张某认识 到自己有义务偿还原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表示自己现在没能力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在做通了张某的工作后,我们把张某和申请执行人边某聚集在一起进行协商,
最后,在我们法 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分期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用于偿还该债务的协议。
评析意见
该案所涉及的是该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 况下,能否对另一方的财产收入予以执行。
(一)该案中要求张某承担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本案中被执行人马某与张某虽已离婚,但上述债务是发生在其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且马某当时经营赚的钱主要用于了家庭生活中,在张某无证据证明该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下,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该案对张某的收入予以执行是合法的。
首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2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本案中, 在认定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张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就均有义务偿还该债务。故在 被执行人马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可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以便 可执行张某的财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第36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当作出裁定, 向该单位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该条文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的方法,使得案件顺利执行。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金钱收入,该案张某的工资收入就属此 类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用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案中,对被执行人马某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在被执行人马某不能履行法律文书中 确定的义务时, 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用其的工资收入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能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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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案对张某的收入予以执行是合法的。
首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2条规定,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本案中, 在认定了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张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就均有义务偿还该债务。故在 被执行人马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可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以便 可执行张某的财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第36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当作出裁定, 向该单位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该条文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扣留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的方法,使得案件顺利执行。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金钱收入,该案张某的工资收入就属此 类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用提取张某的工资收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案中,对被执行人马某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在被执行人马某不能履行法律文书中 确定的义务时, 追加张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并用其的工资收入来偿还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能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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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文书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存档保管,专业性强的业务合同一般在业务负责部门存档,一般性的合同在单位办公室或者综合管理部存档。劳动合同一般在人事部存档;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一般在在档案管理员处存档;招商合同一般在招商部和财务部处存档;与供应商相关的的合同一般在财务部或档案管理员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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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小张原系某单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了工伤保险。前年张某在工作中伤了右手,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不久后,被认为工伤,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去年张某找到新工作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申诉,要求单位给付工伤待遇。在仲裁中,单位提出张某的申诉已超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赔偿时效。那么请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伤赔偿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这个期限,从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出来后算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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