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抚养费一般给到多大
在子女抚养费用这方面,通常会给予孩子直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年满十八周岁。然而,若子女已经到达或超过十六周岁并且还未达到十八周岁这个底线时,如果他们能够通过个人工作所获取的报酬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也能够保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父母就可以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了。此外,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仍然在进行高中以及以下级别的正规学校教育,或者由于身体机能遭受限制,即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等,而导致无法维系正常的生活,这种情况下,即便孩子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父母仍有义务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孩子的抚养权应当怎样变更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途径供您选择:
首先,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利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从而对子女抚养关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益:
(1)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遭受严重疾病或因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作为子女共同生活方,由于不尽抚养义务或涉及到虐待子女等不良行为,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者;
(3)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若明确表现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备抚养能力;
(4)如有其他充分的合法原因导致抚养权变更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两个孩子的法官一般怎么判
在审理涉及两位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事例中,法官通常需要全面分析各种相关因素并作出合乎事实与法律的判断。首先,法官会关注孩子的实际年龄以及他们的个人意愿。如若孩子已经能够清楚表达他们的意愿,那么这些想法将会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此外,审判过程中需要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进行深入评估,其中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经历等等。同时,父母双方的品德修养以及能否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也是至关重要的考量因素。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倾向于让每方抚养各自的孩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做法是绝对的。总而言之,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始终坚持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最大利益为首要原则。
子女抚养费用一般支付至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至十八周岁,能自力更生并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准,父母可停付。但子女满十八周岁仍在读高中及以下,或因病残等无法维持生活,父母仍需承担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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