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孩子判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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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说,要是男方有暴力行为,那儿童监护权就比较可能判给女方,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和稳定成长,让他们免受身心伤害。不过,在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
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孩子判给谁

一、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孩子判给谁

在正常的情形下,若男方具有暴力倾向,那么将无辜儿童的监护权交给女性抚养的机会更为显著。这是由于儿童的生长及发育环境极其依赖于安全性与稳定性的保证,而男方的暴力倾向可能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带来深远且难以挽回的伤害。

然而,在做出最终判决时,相关机构会全面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养育子女的实际能力以及儿童自身的真实意愿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男方有家暴孩子该判给谁

1.若因男方家暴行为导致夫妻婚姻破裂,在这种情况下,鉴于男方具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确实可能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故而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会把子女的监护人抚养权授予另一方,也就是女方,以此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更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考虑由母方直接进行抚养;

至于年龄已经超过两周岁的子女,如果双亲对其抚养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参考双方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断作出决策。

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个人真实意愿将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孩子会怎么判

在涉及到男方具有严重暴力行为的情况之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方向往往是更加注重维护孩子们的利益以及关爱他们的生命安全为主导。在合法审判机构进行抚养权分配决策的时候,会全方位地考虑到众多相关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日常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密切程度等。倘若男方的暴力行径已经构成了对孩童的人身安全产生直接威胁,那么法庭很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孩子来说,继续与父亲共同生活反倒是有害无益,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心理健康成长,因此法庭有权将抚养权直接改判给母亲方所有。然而,要想准确证明男方确实存在暴力行为,原告(即女方)必须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据。为此,女方可以通过提供例如警方出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文件、以及目击者的证词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即便抚养权最终被判给了女方,作为父亲的男方仍然享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益,但是具体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目的在于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通常情况下,男方若有暴力倾向,儿童监护权更倾向于判给女性,以确保孩子成长环境的安全稳定,避免身心受创。但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抚养能力及儿童意愿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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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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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暴力倾向该不该离婚?
老公有暴力倾向是否该离婚就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选择,对于离婚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男方不离婚的话,那么是可以选择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办理,这都是可以达到解除婚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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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有暴力倾向,小孩一岁半会被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会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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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暴力倾向,孩子不到两个月,判给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会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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