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主责方及次责方所应承受的赔偿责任范围一般会因如下几个方面因素而有所不同:
首先是主责方,其需要对损失承担的赔偿比例大致在60%-90%左右;
其次,是次责方,其所应分担的赔偿金额则约为10%-40%。
至于赔偿比例究竟为多少,最终仍需依据实际事故情况来决定,即通过由法院或交警部门进行裁决,依据的因素例如双方的过失程度、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等等。在进行具体赔偿时,还将涉及到多重赔偿项目,比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照护费用乃至残疾赔偿金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交通肇事行为是否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取决于案件所涉情节及实际状况。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需根据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来进行判断:
若因一次交通事故导致一名受害者当场死亡或三名重伤者,或者死亡人数多于三个但肇事方与其他责任方对事故负有相同程度的责任,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且对社会公共财产或个人财产产生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肇事方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因为事故所致损失重大且肇事方无力承担高达三十万元以上的赔偿额度,同样也需要对此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车祸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方面,一旦被告被裁定为主责,则赔偿通常遵循如下几个原则性规定:首先,在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无论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均应依据法律规定,对受害方进行全方位的赔付。然而,在超出该交强险赔付范畴之后,责任比例将成为判定赔付款项分配比例的关键因素。在此情况下,主责方通常需承担起总赔偿金额的70%至80%的份额。具体而言,赔偿项目涵盖了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补充等多个方面。若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还须支付残疾赔偿金及购置相应的残疾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而关于死亡的情形,则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与丧葬费用等等。至于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财产损失,也应根据实际损失情况逐一核实并予以赔偿到位。倘若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能需要诉诸于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相关证据的搜集与保存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交通事故赔偿中,主责方通常承担60%-90%损失,次责方约10%-40%,具体比例依事故实情、双方过失及根本原因由法院或交警裁定。赔偿涵盖医疗、误工、照护至残疾赔偿等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