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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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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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比如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受雇主管理,同时还能获得报酬,并且劳动者的工作还是雇主业务的核心部分。这种情况下,尽管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的实际行为和雇佣关系的特征是相符的,所以法律会认可双方存在雇佣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形成实际的雇佣关系。举例来说,倘若劳动者为雇主提供了劳务服务,并接受其管理,而雇主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薪酬待遇,同时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又是雇主业务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已经建立起了雇佣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未签署书面劳动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建立的为非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享有立即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无需提前30天做出预告。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离职管理方面,派遣员工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决定辞去现有职位,应当提前30天向其所在的用人单位递交辞呈。在未经批准的状况下,离职员工须继续履行当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以下是详细操作流程:1.离职员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材料的交接事宜,同时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一份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移交清单。人事部门依据该清单和当月薪资情况,为员工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2.如果劳动合同已到期且不再续签或者在劳动合同期间内要求辞去现有职位,均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有关这一决定。如果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内部规定为离职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次,办理离职程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1.对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而言,他们需要书面提交辞呈给用人单位,并办理好《离职报告表》的相关手续,之后用人单位会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随后,方可进行工资结算。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则视为自动放弃与之相关的薪酬待遇;2.正式员工在请求辞职时,需要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至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同样要出具书面通知告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用人单位根据《离职报告表》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工资结算。如有员工擅自离开,也被视为自动放弃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并且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人事、社保关系的转移相关事宜;再次,关于转出人事关系:包括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以及工会组织关系等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转移;最后,关于社保手续问题:员工需要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亲自前往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在职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只要是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均可按照规定办理各项社保业务,不受年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怎么赔偿

向未签署劳动合同并因此遭遇解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多项赔偿责任。首先,劳动者自雇佣开始之日起,如果超过一个月但尚未达到一年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仍未能与其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逐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其次,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所谓的经济补偿,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所从事的工作时限来确定,即每多做满一年,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补偿金额;对于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补偿期将被视为一整年计算;至于那些工作时间小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必须获得相当于半个月薪水的补偿款。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您需要及时收集能够证明您与该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薪资支付凭条、工作证件、以及出勤记录等等。

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存在实际雇佣关系。若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务、受雇主管理,并获得报酬,且其工作为雇主业务核心部分,则通常视为雇佣关系已建立。这种情况下,尽管缺乏书面合同,但双方的实际行为与雇佣关系的本质特征相符,因此法律上承认其雇佣关系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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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黄某进入某围棋俱乐部做教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俱乐部也没为黄某缴纳社会保险。俱乐部每月向黄某发放工资,还发放高温费和各类名目的奖金。,俱乐部网站上公布,提拔黄某为一级副总教练。
5月的一个下午,黄某在俱乐部授课时突发脑疝入院治疗,两天后死亡。同年6月,因俱乐部拒绝确认与黄某存在劳动关系,黄某父母申请仲裁,裁决最后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俱乐部不服,向。近日,上海市静安区判决该俱乐部与黄某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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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官表示,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是否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来综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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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不一定要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如果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出资方,则法定代表人不能与公司成立劳动关系;如果法定代表人扮演的是类似于高管的角色,则可以依据事实情况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也有观点认为,无论是从劳动关系的认定因素,还是从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来看,法定代表人与公司都不成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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