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有了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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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虽然没领证,但女方也得养孩子,该给的抚养费也得给。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权益都受法律保护。女方得综合考虑孩子的需求、生活标准和自己的经济状况,给的抚养费得合理。
没结婚证有了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结婚证有了孩子女方要给抚养费

即便双方并未正式缔结婚姻关系,然而女方仍然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这其中便涵盖了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非婚生子女同样应当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当依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生活水准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等多方面考虑,支付适当且合理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没结婚证有了宝宝能要回来吗

在未领取婚姻证件的情况下孕育的孩子即为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拥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然而,若出现下列两种状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便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离异的父母双方面对面达成协议改变子女的抚养主体;

其次,离婚之后,如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景时,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残障导致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二)与子女同居生活的一方未尽到具体的抚养职责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不当行为,或者其与子女间的相处方式对子女心理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子女已经年满八岁,希望能跟随另一方居住生活,且该方具备充分的抚养能力;

(四)此外,当有其他的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时也可提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没结婚证有两个孩子怎么判

在未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且已有子嗣的情境之下,对于子女抚养权的裁定,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的。通常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当跟随母亲共同生活。而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将会全面地衡量并比较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经历以及与子女间的亲密度等多个因素。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子女,他们的个人意愿将成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倘若父母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以依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相关事务。然而,若是协商无果,则需要由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尽可能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尽力确保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此外,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费用,这笔费用将一直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虽未正式结婚,女方仍承担抚养子女之责,包括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权益等同于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女方需综合考量孩子需求、生活标准及自身经济状况,确保支付合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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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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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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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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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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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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