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步骤主要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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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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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几种方式。协商是双方直接交流沟通,商量着解决问题;调解可以找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找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是必须经历的一步,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接着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仲裁,才能接着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步骤主要包括什么

一、劳动争议处理步骤主要包括什么

在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中,常见的有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四个环节。协商即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就相关争议展开面对面的交涉解决方案;而调解则可以借助诸如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来进行。仲裁作为争议处理中的关键环节,即应首先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等待仲裁委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如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则可以向上诉法院递交上诉状,启动诉讼程序。值得一提的是,仲裁乃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通常情况下,必须先完成仲裁程序后方可进入诉讼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

在针对劳动纠纷展开处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几种途径:

首先是由争议各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其次,可以邀请相关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其中一方对此不满意,则可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以仲裁解决该项争议;

最后,对仲裁裁决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依法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院怎么判

涉及到劳动争议仲裁案的事例已经正式步入了法院审判环节,而法院对事例的判决将主要围绕着双方所提交的各类证据材料、陈述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展开分析和评估。首先,法院将会对仲裁裁决的整个流程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庭的构成人员、仲裁程序的执行过程等等。其次,针对本案中所出现的各种争端和细节问题,法院将会重新审核并确认双方各自提供的证据资料,以此对劳动者与用人方之间的各项权益和义务关系进行深入的剖析和判断。例如,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工资发放状况、加班工作的实际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原因等等。在法律适用的层面上,法院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对双方责任的认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总的来说,法院的最终判决是经过全方位的考虑和权衡,以客观事实作为基础,以法律规定作为准绳,从而得出公正、合理的裁定结果。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解决;调解可由企业内部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仲裁是必经环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裁决后不服可向法院诉讼。仲裁为诉讼前置程序,须先仲裁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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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步骤主要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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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步骤包括哪些
在解决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纠纷时,协商是首选方式。双方应自主进行谈判,寻求和解。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也不成功,那么就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上诉至法庭。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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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仲裁包括哪些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步骤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二)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三)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 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四)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 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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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包括什么步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步骤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二)组成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三)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 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四)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 十五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十五日。
劳动争议调解应该包括哪几步骤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步骤如下: (1)调解申请。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一是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二是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三是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 (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 实施调解有两种结果。一是调解达成协议,这时要依法制作调解协议书。二是调解不成或调解达不成协议,这时要做好刻录,并制作调解处理意见书,提出对争议的有关处理意见。 (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 常见劳动纠纷的种类: (一)、劳动合同争议 1、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4、劳动报酬纠纷 5、工作时间纠纷 6、安全责任纠纷 7、经济补偿纠纷 (二)劳动保险纠纷 1、养老保险纠纷 2、医疗保险纠纷 3、失业保险纠纷 4、生育保险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步骤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二、劳动仲裁程序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三、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劳动仲裁程序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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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步骤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一般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首先,双方尽量先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也未成功,或双方不愿调解,就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仲裁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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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劳动仲裁受理后程序是怎样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
  
(2)审查受理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分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要求;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等。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告知申诉人予补充。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应在7日内审批并作出决定。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内通知申诉人,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人,并告知其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决定不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3)仲裁前的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组成仲裁庭。对事实清除,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进行。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4)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列有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汉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祈人作缺席裁决。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晶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于请示待批、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不管是还是劳动仲裁,程序是其中比较关键的,而程序当中一般都是打证据,因此证据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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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步骤包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企业集团的步骤有哪些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テ笠导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四)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テ笠导团章程发生变化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 指定(委托)书》。 (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工伤申报包括什么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申报包括什么步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申报的步骤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合同订立包括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订立合同,是一个经过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步骤构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实践当中形成的习惯作法,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当你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讨价还价,
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
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首先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在合同上签字。
其次,按照我国的习惯,要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合同订立的程序才算完成。
有的合同,根据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则必须在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式生效。
合同订立之当事人资格
《合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 9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
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同法》第 2 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年满 18 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缔约;年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缔约。
如何签订合同
签订仓储合同的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订立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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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首先应该尝试协商解决。劳动者和雇主应该以友好的方式来处理冲突,尽可能地达成和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调解,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一方违反了调解协议,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双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对方的权益,以和平、公正、合法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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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军人离婚的步骤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军人离婚的步骤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军人离婚的程序包括哪些
(一)
1、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管辖。
2、方式和内容。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的,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二)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收到状或者口头,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三)审理军人离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大部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军人离婚的是哪个
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管辖,分为四种情况: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这里的“非文职军人”,是指文职干部以外的现役军人,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这里的“住所地”,根据《意见》第4条规定,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3、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2款规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因此,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被告住所地与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之间进行选择。
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也就是说,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非军人住所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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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清算程序一般是会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整理公司的财产清单,编织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清单;2、通知债权人进行登记;3、对产品进行估价,并且提出清算方案;4、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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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车险索赔的步骤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车险索赔的步骤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车险索赔的步骤有哪些
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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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步骤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鉴定的步骤有哪些
1、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工伤的相关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确定证明;
3、填写完整的生产能力鉴定提出申请表;
在工作人员发生损害或患职业病被确定地认为是工伤后,经医治伤情相对牢稳后存在残疾、影响生产能力的,由雇主单位、工伤人员或其直系家属向雇主单位所在地方区、县生产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生产能力鉴定提出请求。
因工负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一) 受理范围:已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工伤的职工,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1、用人单位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且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向市劳鉴办办理申请鉴定手续。
2、1995年以前的“旧工伤”,因用人单位改制、人员分流或工伤职工要求提前退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持原工伤事故认定档案材料,或由现用人单位出示工伤人员鉴定委托书,市劳鉴办才能给予受理。
(二) 申请手续: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缴交鉴定费;
房屋租赁的步骤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的步骤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确定预租区域
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购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
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
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
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
四、签订合同
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五、交付钥匙
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车险索赔的步骤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车险索赔的步骤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险索赔的步骤有哪些
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4、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5、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
6、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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