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贵方的土地经营权争议案件未能得到法庭的接受审理,那么首要的任务便是要判断法院拒绝接收处理的真正缘由。这可能涉及到诸如贵方提交的起诉资料不够完备、不满足起诉所需的条件,亦或是该案件并不属于该法院的管辖权限等诸多因素。在此情况下,贵方可请求法院出具一份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决书,以明确告知贵方被拒收的具体原因。随后,贵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或者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其他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倘若贵方认为法院所做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决存在错误,则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土地经营权人能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依法通过出租、入股或其他形式,将其土地经营权向他人进行流转操作。
因此,土地经营权所有者可以依据法定程序,合法地使用土地经营权进行股权认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土地经营权生效时间规定是多少
自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正式订立之际起,土地经营权便得以确立。如涉及到对该权利进行登记,当事人则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申请。须明确的是,若未经过登记程序,将无法有效对抗那些无辜的第三方。倘若土地的承包方式以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为途径,且已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登记并获得了权属证书,那么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便可依法采用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形式进行流转。此外,承包方在流转土地经营权时,必须与受让方在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署书面流转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不得超出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因此,您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土地经营权的生效日期。
若土地经营权争议遭法院拒审,需先探究拒因,如资料不全、不符条件或管辖问题。可索求不予受理裁决书,明确拒因。随后,补充资料或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对裁决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