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几种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是协议分割,即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应当如何公平合理地进行共同财产的分配;
其次是均等分割,这是在无任何特殊情形下,通常所采取的一种原则性做法,即将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给夫妻双方;当然还有一种是考虑到子女的抚养以及女性的权益而进行的分割,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对承担抚养子女责任或者属于女方的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
再者就是依照贡献程度来分割,如果某一方对于家庭经济的积累贡献较高,那么相应地可以让其多获得一部分财产;
最后一种则是根据家庭的实际生产和生活需要来进行分割,以确保每一位家庭成员都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支持,满足各自的生产和生活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吗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而将夫妻共有财产变卖的行为通常被判定为有效。
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处分共有财产享有同等权利;
若基于共同生计之维持所需来处理共有财产时,夫妻中的任意一方皆有权力作出决定;
倘若夫妻要做出重大的财产决策,无论是否出于日常生活需要,都应该有平等、公平的互相磋商和达成共识。
然而,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擅自出售了全体共有的房屋,另一方则有权申请撤销该销售,但前提条件是,在出售时,购买者是怀揣着善意的动机,其支付价格也合理得当,同时完成了房产所有权的合法登记手续。
在此情况下,购买者不能再主张收回所购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夫妻共同房产拍卖后如何分配房屋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被强制执行拍卖之后的分割比例问题,其基本准则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确保拍卖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和偿还夫妻共有的所有债务,这其中不仅包括与该房产相关的债务,例如房屋贷款等,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债务。
如果在偿还了这些债务之后仍然存在剩余资金,那么接下来的步骤就是要依据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婚姻关系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是否存在任何过错行为等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并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夫妻二人可以达成共识并顺利达成协议,那么可以按照他们自己商定的结果来划分利益份额;但是,如果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将交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举例来说,如果某位丈夫/妻子对于家庭生活的投入和付出程度更为显著,对于购房所作出的贡献也相对更大的话,那么他/她或许有权获得更多的住房分配份额。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整个分配过程中,必须充分保障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多样:协议分割注重双方协商;均等分割为常态,无特殊情形均分;考虑子女抚养与女性权益,适当倾斜;按贡献分配,贡献大者多得;及据家庭实际需求分割,保障每位成员基本需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