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长时间解决问题
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起算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应完成。但若由于案件案情较为复杂,需延期处理时,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审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然而,延期处理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换言之,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的最终解决时间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稍作解释。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会在收到仲裁请求25天之内进行开庭审理。
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收到您的仲裁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交付给被申请人。
此后,被申请人有十天的时间来完成辩诉状的编制和提交,紧接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答辩书副本,这样就会花费总共二十多天的时间。
直到收到答辩书副本以后,我们才能启动下一步的程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
请注意,劳动仲裁委员会通常应当在收到仲裁请求之日起45天内完成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另外,从受理仲裁申请到安排开庭这段时间共计45天,减去上述仅消耗在发送答辩书副本上的二十天,那么实际开庭日期应该是在收到仲裁请求后的第25天。
希望以上信息能让您有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后公司破产还能拿到钱吗
当劳动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倘若贵司面临破产困境,您仍然有很大的机会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企业破产,必然会经历破产后的资产清算程序。在此过程中,将首先保证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相关的债务。其中包括员工的工资索偿权,这也包括了您应当得到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项目。这些员工债权在整个破产清算流程中享有优先的偿还待遇。然而,最终是否能成功拿到全部的赔偿款,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破产财产状况。如果在清偿完所有优先债权后,尚有剩余的破产财产,那么支付给您的款项就有相当大的可能性;反之,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的债务,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赔偿,但是会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因此,建议您务必及时向破产管理机构申报您的债权,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起算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应完成。但若由于案件案情较为复杂,需延期处理时,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审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延期处理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十五个自然日。换言之,在正常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的最终解决时间不应超过六十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