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敬请注意,警方通常会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只要没有导致人身伤亡或仅仅涉及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当事人双方完全有权利自行协商进行合理解决,无需报案。关于报案事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之后,理应立即派出负责任尽职的交通警察前往案发地点,首先组织奋力抢救受伤者,然后制定相应的举措,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交通费如何去赔付
交通费用的具体金额应依照被害人及必行之陪同护理人员因其医疗或转移就诊而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
在被害者诉求交通费用之际,务必详细阐明其实际用途并出示相关交通费用的正式收讫凭证。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正式票据"不应简单地理解为正式的税务发票,如汽车票、火车票、船票乃至出租车票等皆可视为正式票据。
就这些由被害人所提供的票据而言,法院亦应对这些票据与就诊时间、地点、人数以及次数做比对核实,若发现票据信息与就医实情并非完全相符,则此部分费用不得列入赔偿总额之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三、交通事故交警没法判怎么办
倘若因交通事故导致交警部门无法对责任做出合理的判断时,通常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形下,建议您采取如下步骤予以妥善处理:首要的是,收集并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拍摄的照片、录制的视频以及目击者所陈述的证词等等。随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请求,交由法院依据各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实际的案情来予以详细的责任认定。在此期间,法庭将全面分析各种因素,比如涉事各方各自的过失程度、行为在促成事故发生中所发挥的作用程度等。因此,您有必要竭力搜集充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论点和诉求。同时,若您的车辆已购置了足够额度的汽车保险,务必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依照保险合约的规定给予赔偿或者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常会赶到现场。但如未造成人身伤亡或仅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可协商处理,无需报警。接到报警后,公安交管部门应迅速派警察赶赴现场,优先救治伤员,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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