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两年了没消息,是什么情况?
在我国,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倘若超时而未能完成相关程序以至于形成自动解除的结果,那么在此期间内当事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及时向公安机关询问或等待进一步信息。
然而,如果经历了较长的时期仍然没有任何回音,极有可能意味着此案件已被撤销处理。因此,如果取保候审超过两年并且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那么便可以视作无事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两日折抵一日刑期吗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不可以将其作为两日来抵扣一次拘役期间惩罚性的规定。
关于刑期折抵的具体规定详述如下:
如果犯罪人被判决为管制刑罚,那么羁押一天的时间将被折合为刑期长短两天;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说,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于监狱中进行了人身限制的,则其每一天的羁押都需要折算为刑期长度一天;
而针对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若其在判决执行前已经接受过监禁生活,那么每一天的羁押也需折算成为刑期长度的一天。《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两个月后怎么判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 取保候审并不具有直接影响定罪与量刑的法律效力。具体的判决结果是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证据材料、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得出的结论。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无需被关押。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明确,那么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以罚金;而对于犯罪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更为严厉的刑罚。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结合整个事例的整体情况来确定,例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并获得其谅解等等。
取保候审超过两年未有进一步消息,在我国,取保候审期限通常为一年,过期未结案则自动解除。若长时间无消息,可能案件已撤销。超过两年未受法律制裁,或可视为无事。建议当事人向公安机关咨询或等待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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