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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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一般不会判给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要赔偿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赔偿请求。
故意伤害罪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一、故意伤害罪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诉讼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主张予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主要关注和赔偿的是由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当事人选择以独立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适当的斟酌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

1、对于基准刑法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若造成了轻伤但程度较轻微的伤害后果,法院可视具体情节给予被告人在1至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理的判决;

2、如果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实际行为导致的是重伤但程度相对较轻时,法院仍可在1至2个量刑格内对其进行适度从轻处罚;

3、倘若受害者本身存在过错,法院亦会在1至3个量刑格内对被告人予以酌情从轻处置。

另外,若被告人的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仍可根据其具体情节,在1至5个量刑格内实施从轻处罚;

若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够积极抢救受害者,法院亦会在1至2个量刑格内实施从轻处罚;

若是因为家庭琐事引发的暴力冲突,同时被告人身世较好、认罪态度诚恳或是亲属之间产生冲突致使他人受伤的案件中,法院也会考虑在1至2个量刑格内适度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出现犯前述罪行且致人重伤的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行为已导致他人死亡或者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伤残的,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除此之外,若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节,依规定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判决书轻伤二级判多久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他人遭受轻伤二级的犯罪分子,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犯罪的起因、方式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同时还需关注犯罪者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以获得其谅解等因素。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将可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而如果犯罪者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这无疑也将成为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或者属于累犯等具有加重情节的情形,则可能会在量刑幅度内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总而言之,由于每一起事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因此量刑的结果也会相应地产生差异。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诉讼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主张予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主要关注和赔偿的是由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当事人选择以独立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适当的斟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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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损失费,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含以下11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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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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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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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不论以何种名义与他人同居,均应纳入此处所称同居之列。有配偶者负有与配偶对方共同生活的义务,即使因某种正当理由免除同居,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前,均不得与他人同居。否则行为构成违法。因此,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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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应该考虑以下考虑五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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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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