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封口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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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期间不存在所谓的“封口费”,这是刑事诉讼的规定,必须依法进行,不能乱收费。取保候审的决定是根据嫌疑人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的,任何以此名义索要费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取保候审要封口费吗

一、取保候审要封口费吗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存在收取所谓“封口费”的必要或合规现象。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其施行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严禁任何非法收费行为的出现。

因此,若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假借取保候审之名向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索取这类费用,均属违法之举。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皆由司法机关依据犯罪嫌疑人性情特征、罪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诸多综合因素予以依法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能办结婚证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您仍然有权利领取结婚证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士仅需遵守以下几点必须遵循的规定,这其中并不包括禁止其进行婚姻登记的内容:

1、未经负责执行的执法机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区;

2、当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该项决定的执法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3、接到传讯通知后,务必即时赶回配合案件调查;

4、避免使用任何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

5、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与同案者进行串供等行为。

因此,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符合结婚的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良好等,当事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依然享有结婚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取保候审期限是什么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上限设定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比如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前提下,不允许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及相关区域。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到达终点时,负责执行此项任务的机关必须在期限届满十五天前向作出待定事项决定的机关提交书面通知,而后者则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解任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这两种选择之一的决定。倘若事例仍旧需要进一步调查,若再次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便可启动再次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请注意,取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并不代表事例已经结束,司法机关仍然有权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后续的处理工作。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存在合规的“封口费”。这是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依法进行,严禁非法收费。任何以取保候审名义索要费用都是违法的。取保候审的决定基于嫌疑人的性格、罪行严重性及社会潜在威胁等因素,由司法机关依法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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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收到检察院发的一封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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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不同,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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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力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4、时序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它具有“同时性”;轮候查封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对于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时,以先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为准,后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作轮候处理,它体现的是“前后相序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我国采用轮候查封的意义在于以“前后相序”的错位式查封对人民的行为予以认可,赋予了人民对查封财产的单独处分权,保障了审判、执行权的唯一性和性,规范了人民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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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区分重复查封与轮候查封问题解答如下,
1、概念不同,重复查封指的是已被某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在未依法解除查封前,其他人民可以重复查封,且该重复查封与先前的查封同时具有效力;轮候查封指的是对其他人民已经查封的财产,执行依次按时间先后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在该其他人民进行记载,排队等候,查封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化为正式查封。
2、性质不同,重复查封属于再查封主义的范畴,轮候查封属于不再查封主义的范畴。
3、效力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轮候查封发生查封效力则附有条件,轮候查封是否生效,取决于在先的查封。查封未经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的,轮候查封就不生效。因查封财产经拍卖、变卖或抵债而使查封的效力消灭的,轮候查封也不能生效。查封依法解除或自动消灭之时,轮候查封始自动生效。
4、时序不同,重复查封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查封,它具有“同时性”;轮候查封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对于同一财产进行查封时,以先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为准,后办理查封手续的人民作轮候处理,它体现的是“前后相序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我国采用轮候查封的意义在于以“前后相序”的错位式查封对人民的行为予以认可,赋予了人民对查封财产的单独处分权,保障了审判、执行权的唯一性和性,规范了人民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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