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立案追究时间是多久
侵占案作为一种自诉案件,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该类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五年。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对此立案侦查之时,或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此案之后,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是审判程序,那么这并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另一方面,在法定的追诉期限之内,被害人如能提出有效的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按照法定的职责予以立案处理,若在此情况下未能及时立案,也同样不应该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五万元怎么判
侵占罪,该违法行为旨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占据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且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同时必须拒绝归还。当涉及到侵占金额高达五万元时,通常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然而,实际的量刑结果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以及是否积极退回赃款、承认罪行和接受惩罚等。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悔过之意,那么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甚至适用缓刑。反之,如果存在诸如拒绝归还的恶劣态度等加重情节,则可能会在法定刑期范围内予以从重处罚。
侵占案属自诉案件,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时效为五年。犯罪行为超五年不再追责,但若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时效限制。在追诉期内,若被害人提出有效控告,公检法应立案处理,未及时立案也不受时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