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谅解书后能取保候审吗
在获取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之后,确实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然而这并非必然实现。
谅解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反应出被告人对于其所犯下的罪行所展现的深刻悔过之意,并体现出他们愿意积极修复由此带来的社会关系损伤。
这无疑将极大地提升获取取保候审机会的概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取得取保候审的许可还须全面权衡案件的具体性质、复杂情节、可能判处的严厉刑罚乃至犯罪行为对社会潜在威胁等等诸多因素进行严格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得谅解书能减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得到被害人的理解有助于减轻惩罚程度,特别是在累犯的情况下,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判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次犯罪,即使是过失犯罪或不满18岁的人都需要从重判罚。
”累犯的期限是从假释期结束开始算起的。《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取得谅解书后检察院怎么处理
收取被害人递交的谅解书后,检察机关一般会依照个体案情做出相应的处置措施:- 倘若犯罪行为程度较轻且并未达到必须处以刑事惩罚的标准,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但如果认为应予以刑事制裁,检察机构将会向审判法庭呈上公诉状,同时在公诉状和量刑建议中针对被告提出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请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谅解书仅可视为一个酌情从轻处罚的因素,无法直接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处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都会全面兼顾分析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严重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真诚悔过之意等多种关键要素。
获取被害人谅解书可能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取保候审机会,但不必然。谅解书能体现被告人悔过和修复关系意愿,会增加概率。但实际中要全面考量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刑罚、社会威胁等多因素才能确定是否许可取保候审,不能仅依谅解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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