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主观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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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主体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而且要故意地想把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就表示,犯罪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单位的财产没了,还是故意这么做。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为了享受物质,有的是为了还债等等,不过不管动机是什么,这都不会改变他们犯罪的故意。
职务侵占罪主观如何认定

一、职务侵占罪主观如何认定

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须为直接故意,并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特定意图。

这也即是说,犯罪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对单位财产所有权的侵犯,仍然刻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其内在动因各式各样,有的是贪图物质享受,有的则是为了偿清各类债务等等,然而无论动机如何复杂多变,这并不改变本罪主观故意的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对职务侵占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倘若行为人被判定犯有此罪且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则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处罚;

若是涉案金额巨大,则应承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并且在判决生效之后还需接受财产的罚没处理。

职务侵占罪,是指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内部,部分人员运用其职务便利的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物悄无声息地据为已有这种行为现象的犯罪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职务侵占罪8万怎么判

涉及到职务侵占罪中的金额问题,一般来说,涉及到超过80,000元人民币的情况属于数额较大的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然而,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行为、是否有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还赃款以及是否承认罪行和接受惩罚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自首,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他们将有机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样地,如果他们能积极退还赃款,这也可能成为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的因素之一。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销毁证据等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本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上须为直接故意,并怀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特定意图。这也即是说,犯罪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导致对单位财产所有权的侵犯,仍然刻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内在动因各式各样,有的是贪图物质享受,有的则是为了偿清各类债务等等,然而无论动机如何复杂多变,这并不改变本罪主观故意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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