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连续吗
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均不得进行连续性的操作。
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受到严格的期限与条件限制。
按照惯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设定为十二个月。
当期限届满之时,倘若相关案件仍未侦破或审理环节未能完结,则必须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或是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手段以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所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包括:
有机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即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者;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问题的罪犯;
对于身患严重疾病、身体无法自理生活、孕妇以及正在哺乳新生儿的母亲这几类人群,如采取保释候审措施,也同样不会导致社会风险性的增加;
如果罪犯已经被关押了一定时间,案件还没有得到最终的处理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再度醉酒驾驶,这无疑是严重违反取保候审相关法规的表现。首先,醉酒驾驶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犯罪嫌疑人员有可能被解除取保候审,转而采取更加严格的强制措施——逮捕。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随时可以被召唤出庭,不能干扰证人提供证言、销毁或篡改证据以及串通口供等行为。他们再犯新罪的事实表明他们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将综合考虑两次犯罪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司法机构将会重新启动对其犯罪行为的调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并且在量刑阶段可能会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均不得进行连续性的操作。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受到严格的期限与条件限制。按照惯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设定为十二个月。当期限届满之时,倘若相关案件仍未侦破或审理环节未能完结,则必须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或是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手段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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