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对涉及职务侵占罪行的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时,通常会先行收集充足的证据资料,待评估认为需向涉嫌犯案者发出传唤令时方予以执行。
然而此种程序并非绝对不变,亦有的时候在初步调查阶段,为深入理解案情而采取预先传唤相关涉案人员之措施。
这种传唤行为的终极目的在于获取更为详细的情报披露、核实在手证据,或者是诱导嫌疑犯自愿坦白问题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职务侵占罪法院直接受理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并不会自行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审理和裁决。
职务侵占罪属于法定的公务犯罪范畴,因此,此类案件通常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
然而,法院所直接受理的则主要是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自诉案件。
这些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控告才能启动审判程序的案件;
其次是受害者拥有充分证据证明其遭受了轻微刑事侵害的案件;
最后一类则是受害者有足够证据证明应当追究加害方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采取任何行动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三、职务侵占罪可以索赔吗
职务侵占罪所涉及到的受害方有权提出索赔申请。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受害者均享有向罪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其就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权益。具体的索赔内容往往涵盖了被恶意侵占之财物的实际价值以及因此给受害方带来的各类直接经济损失等多个方面。然而,在实施索赔行动时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作支撑,能明确界定损失的具体金额以及这笔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的明确因果关联性。事实上,作为受害方,应当积极收集并稳妥保存相关证据资料,例如财务收支记录、签约合规文件、证人证词等等,从而为己方的索赔诉求提供充足的依据。法院会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及证据材料,对赔偿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对涉及职务侵占罪行的案件展开侦查工作时,通常会先行收集充足的证据资料,待评估认为需向涉嫌犯案者发出传唤令时方予以执行。然而此种程序并非绝对不变,亦有的时候在初步调查阶段,为深入理解案情而采取预先传唤相关涉案人员之措施。这种传唤行为的终极目的在于获取更为详细的情报披露、核实在手证据,或者是诱导嫌疑犯自愿坦白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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