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案件是不是结了
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等同于该案件的终结。
这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用于在案件调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暂时摆脱监禁,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将持续推进。
唯有经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方能宣告案件的正式完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案件严重吗
1、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作用便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遭到逮捕或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调查、起诉与审判活动,便会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再向其交付保证书,以此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应诉,同时也不对其实施长期的羁押或是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
这样的强制措施则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从客观角度来说,犯罪嫌疑人在遭受羁押之后,最为需要关注及耗费大量资源的事项便无疑是寻求律师协助进行取保候审了。
2、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即便犯罪嫌疑人得以被取保候审,这并不代表该类案件的性质一定较为轻微,更不意味着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就一定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相反,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主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只要能够满足相关条件,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案子严重吗
取保候审并非预示着事件的严重程度有所改变。所谓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一项刑事司法保障措施,在适用过程中,往往会充分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罪行之轻重以及社会危害性之大小等诸多因素。从常规角度来看,若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或许可以说明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又或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符合特定的取保候审相关法律条文,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值孕期妇女或是因为需要照顾尚处于哺乳期的婴幼儿等原因。然而,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律,部分罪行严重的事件,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同样有可能先行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待遇。因此,对于事件的严重程度,我们还需结合全案的证据材料、犯罪事实以及法律法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阶段性的司法保障措施,我们无法仅凭此就轻易地对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出结论。
取保候审的实施并不等同于该案件的终结。这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用于在案件调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暂时摆脱监禁,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此期间,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将持续推进。唯有经由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后,方能宣告案件的正式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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