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法律中的一种罪名,其所涉及的各方面法律责任不容忽视。
针对此类情况,通常会对涉案人员判处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拘役刑,同时处以罚金的附加处罚。
若危险驾驶行为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将按照情节更为严重的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关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其轻重将取决于涉案人员的危险驾驶情节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
例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行为极其恶劣、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车等违法行为,均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缓刑考验期都是多久
对于危险驾驶罪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规定,即应当是依照原本所判处的刑期再向上延伸一年以下,但不得低于两个月。
之所以作出如此明确的规定,主要源于对于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通常会被判处拘役并同时施以罚金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对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其期限应当在原判刑期之上向后延伸一年以下,但绝不能低于两个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内容来看,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就是在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且绝对不能少于两个月。
而对于有期徒刑而言,缓刑考验期则应当是在原判刑期以上向上延伸五年以下,并且最低需维持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考验期应自宣告判决之日开始计算。
紧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若在道路上发生了相关事项,便可能面临拘役以及相应罚金的处罚,具体来说分为四种情况:
首先,如果存在追逐竞驶极其恶劣情节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惩罚;
其次,通过酒驾醉驾车辆的方式也将受到惩戒;
再次,若从事校车服务或是客运服务期间,出现严重超员载客或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情况仍未改善,同样需要接受处罚;
最后,若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并因此引发公共安全危机,也将依法接受惩治。
依照有关条款,对于前述第三和第四种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此具有直接的责任,因而也必将承受同等程度的处罚。
然而,这些行为若同时触犯他法,应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予以定罪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皆是基于现行法律法规的经验总结,但鉴于不同地域的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能会存在微妙差异,这实属正常现象。
建议在处理案件时,尽可能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从而确保您能顺利实现法律求助,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是不是交警管辖
对于制造危害行驶的犯罪行为,其侦查权限通常主要归属于公安机关中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交警队伍。然而,要办理任何形式的刑事事例都需要多方紧密配合,并非仅靠交警单打独斗来完成。一旦发现有可能涉及到危险驾驶的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将会立即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其中包括对涉案人员血液内酒精浓度的精确测量以及搜集事发地的重要物证等具体事宜。如果经过初步分析,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该行为确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这些事例就将被移交至公安机关负责刑事侦查事务的特定部门,由他们接手进一步的侦查工作。随后,这些事例还需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和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公正合法的审理认定。因此,虽然交警在此类事件的事先调查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整个事例处理的全过程却是由众多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共同完成的。
在我国,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责任重大。一般会判拘役并处罚金,若涉其他犯罪则依更严重规定量刑。法律责任轻重取决于危险驾驶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如醉酒驾驶、恶劣追逐竞驶、校车或客运严重超载超速等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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