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并无关联性,不能将其视为缓刑时间的计算范畴。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权利保障。
然而,在这段期间内,他们尚未被法庭认定为有罪,仍处于待定性状态。
至于缓刑,则是在法庭对被告作出最终有罪裁决之后,基于特定条件而颁行的不予立即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限不超过12个月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这是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要求所确定的。
这个期限的含义在于,在取保候审阶段,公检法三部门都有权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
对于那些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证据确凿的人士,那么他们就应该在12个月内获得判决结果;
而如果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嫌疑人的确不具备犯罪事实,那么警方可能会改变他的强制措施,或者提前将其释放出狱。
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其主要功能是为了确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能够对那些尚未被捕或者已经被捕但是需要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限制其逃跑以避免侦破与起诉困难。
取保候审所涉及的范围实际上是针对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所有罪犯以及被告人,旨在为这些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开具相应的保证书来保证被保释者随时接受传唤。
这样一来,便可以解除他们的监禁状态或者是暂时解除他们的拘留时间,使其可以重新回到社会之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限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性强制措施,且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这么做,也是为了防止一些案件长期搁置,无法得到解决。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文件被送交至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会对此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如果在经过12个月的取保候审日期后依旧未能开庭宣判,那么这位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就有权利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这一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算不算立案时间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并未计入立案时间。立案乃是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对诸如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及自诉人起诉等各类材料,依照其自身职权范围进行审查,若认定符合刑事事例标准,便可决定进行相应的刑事调查或审判的一项重要诉讼行为。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在具体操作中,立案往往先行发生,犯罪嫌疑人才会在经过立案侦查之后,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时,方能获得取保候审之待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同时也兼顾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与公民人身自由权等方面。总的来说,这两者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所涉及的时间节点亦各不相同。
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并无关联性,不能将其视为缓刑时间的计算范畴。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它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权利保障。然而,在这段期间内,他们尚未被法庭认定为有罪,仍处于待定性状态。至于缓刑,则是在法庭对被告作出最终有罪裁决之后,基于特定条件而颁行的不予立即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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