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案件立案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偿还非法占有之财产,尽管可视为其表现出悔过之意,但仍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这种积极的退赃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在归还财产并获得受害者谅解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在对侵占罪进行裁决时,需要全面考量侵占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如何定的
侵占罪的立案认定标准需要遵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
首先,应明确遭他人非法占据之财物是否属于遗忘物、代为保管物或是埋藏物等特定类别;
其次,需深入研究归他人所有的财物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定标准;
最后,判断该财物的实际占有者是否清楚知晓财物的归属权,在经由他人合理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并且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行为,若满足了上述的全部条件,便可将此行为视为涉嫌侵占罪行,依法应当对实际占有人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量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则会被判处在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吗
侵占罪性质属于民众自我申告的刑事事例范畴,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干预及处理。然而,此类刑事事例需由相关被害者亲自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和诉讼。所谓侵占罪,即在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托管的财产、遗忘物甚至是埋藏物据为已有,且涉及的金额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同时在他人要求返还时,拒绝归还给对方。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之下,例如被害者所掌握的证据不足或者由于客观环境的限制无法自行搜集相关证据资料等原因,他们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协助与配合。然而,从原则上来讲,对于侵占罪的追究和制裁,主要依靠受害者直接向法院发起自我诉讼,以此来实现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保护。
侵占罪案件立案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偿还非法占有之财产,尽管可视为其表现出悔过之意,但仍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这种积极的退赃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在归还财产并获得受害者谅解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在对侵占罪进行裁决时,需要全面考量侵占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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