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6大情形包括哪些
凡触犯交通肇事刑事犯罪的行为人将被依据具体情节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因该罪行导致人员死亡一人或是重伤三人及以上,且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者;
(2)死亡人数达三人或以上,但在此类事故中仅承担同等责任的;
(3)由于自身行为给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同时又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若交通肇事行为致使一人以上遭受重伤,且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并且还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在饮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所驾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行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死一人主责是否会判处缓刑
若犯案者符合缓期执行的合法条件,那么便可运用此项判决。缓期执行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1)罪犯在案件中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特定条件的,方可以宣布实施缓期执行:1.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2.证明其存在足够的悔过之心;3.预计不会再度进行任何违法乱纪行为;4.暂且宣告缓期执行对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巨大负面效果。此外,对于其余情形,如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经年过古稀达到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如果他们同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应当依法宣布缓期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交通肇事罪的法院开庭程序有哪些
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审判过程中的法院开庭流程,通常包含如下主要阶段与环节:首要步骤是在开庭前一切准备妥当,例如,核实所有当事人均已出席现庭,以及宣告法庭纪律等事项。接下来便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在此过程中,检察官要宣读起诉状,被告人及被害人均需进行陈述,同时还需展示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环节。随后,便进入了法庭辩论环节,在此期间,检察官将发表公诉词,被告人则可进行自我辩护,辩护律师亦会发表辩护意见,各方将围绕事例事实及其法律适用展开激烈辩论。紧接着,被告人将获得最后陈述的机会,以便其能够对自身观点和想法进行总结性阐述。最后,便是评议和宣判环节,由合议庭进行深入讨论和评议,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最终判决,并向公众公开宣判结果。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审理程序可能会因为事例的复杂程度和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重伤多人或重大财产损失者,依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包括: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责或主责;死3人以上负同责;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无力赔偿者。另,重伤1人以上且负全责或主责,伴酒驾、毒驾、无证驾驶、车辆隐患驾驶、无牌报废车驾驶、严重超载或逃逸等任一情形,均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