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开设赌场罪毫无疑问是具备犯罪主体特征的。
凡是符合刑事责任年龄要求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法人实体(单位)皆可成为此项罪名的犯罪主体。
通常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而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要他们实施了开设赌场的恶劣行径,便应当承受应有的刑事制裁。
然而针对单位实施的开设赌场罪行,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对单位判处相应罚金,同时对于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直接参与者,亦按照刑法所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构成赌博犯罪的案件,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并处相应的罚金惩罚。
这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必须要对犯罪者施加罚金的刑事处罚。
而对于从犯而言,法律规定其应当受到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处罚的待遇。
然而,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罚金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千元。
至于最终判处的罚金数额,则需要由法官依据具体案情进行自由裁量。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管理者怎么判
对于涉嫌参与开设赌场罪活动中的管理者而言,其具体的刑事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多个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关注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赌场的规模大小、经营时间长度、所获得的非法利润额度以及参赌人员数量等等。若管理者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主导性作用较为突出,并且情节极其恶劣,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将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然而,若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他们则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将被课以相应金额的罚金。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将受到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影响。同时,他们若是能表现出积极撤回违法所得、承认错误以及接受认罪协商等良好行为,这也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推动效应。最后,刑期的最终确定将依赖于事例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而由司法机关通过严格遵守法律的方式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在我国刑法中,开设赌场罪明确针对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法人。满16周岁、具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均可成主体。个人犯此罪将受刑事制裁;单位犯罪则罚金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与参与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