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对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进行强制措施变更的情形往往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是取保候审的被执行人如若出现了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
其次是根据案件实际状况的变化,当前的强制措施也许无法应对案情发展,有必要采取更为严厉的手段加以控制;
最后是侦查过程中新发现的证据材料,它们可能对本案的违法性质及其量刑标准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时,司法机关将全面权衡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能出国吗
依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之前是绝对禁止擅自离境的。
这一点,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司法程序能否顺利进行。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我们需要遵守以下几点规定:
第一,我们不能私自离开所住宅的城市、县城,除非有经过官方批准;
第二,如果我们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
第三,如果接到传唤通知,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第四,我们严禁干扰证人作证,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不得销毁、篡改或编造证据,更不能有合谋供述的行为。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是多久的期限内
解除人身自由取保候审的期限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其具体适用时间因不同阶段而有所差异:在调查取证环节,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可达七个完整月份;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达五个完整月份;而在法院审理阶段,最长也仅能达到五个完整月份。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都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监视居住、依法逮捕等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强制措施变更常见于:被执行人违规、案情变化需更严厉措施、新证据影响量刑。司法机关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嫌疑人表现,全面评估后决定是否变更,确保措施适应案情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