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算到刑期里面么
对于罪犯的刑期计算,取保候审机制往往并未包含在内。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而非实质意义上的服刑制度。
然而,假如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最终被法院判定为管制刑罚时,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所耗费的时间,可以作为刑期数额进行相应的抵扣,即每过去一天则应相应地扣除一天的刑期。
然而,当涉及到被判处有拘役和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的情况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将无法直接折算为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取保候审是什么流程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作为一项预防性的刑事司法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对于已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收监隔离拘禁的个体,为确保他们遵守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避免其逃脱案件的侦查与审理,由相关部门对该类人员依法采取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开具保证书,确保其随时服从在召唤下应到的一系列刑事司法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取保候审须遵循以下流程步骤:首先是取保候审的申请,即由被拘留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向相关机构提出设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其次是取保候审的决定,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接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后,必须于7日内回复是否同意执行的明确意见。如果决定采取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策略,那么将必须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任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审批,并且必须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交保证人或进行保证金的缴纳;再者就是取保候审的执行,这一环节由公安机关具体负责,需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已经批准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其签署确认,并且要向其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最后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人民币12个月,以下几类人群是不允许适用取保候审制度的: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通过自伤或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者以及涉及暴力犯罪行为者。《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家属到场吗
取保候审的事宜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关于家属是否须到场的问题同样如此。普遍而言,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家属并非必然要求到现场。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主要包括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人等不同层次的人员。然而,当涉及到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手续之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自到场成为决定性的环节。然而,如果家属扮演着保证人的角色,那么在签署保证手续时他们便需要出现在现场。当然,假如家属并没有担任保证人的话,或许会在特殊情况下,被传唤到现场以便了解相关事项。然而,此种情形并非强制性的规定。总的来说,取保候审这项工作的流程及要求相对繁琐且复杂,家属是否需要亲自到场参与其中,将由事例的特定状况以及司法机关所采取的措施来明确。
罪犯刑期计算中,取保候审期通常不计入。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非服刑。若最终判管制,取保期间可折抵刑期,日对日折算。但面对拘役、有期徒刑等重刑,取保期限不直接折算为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