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还在检察院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检察院可以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指令公安机关执行。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限制自己的行动,保持随传随到的状态,以便随时接受调查和讯问。
取保候审还在检察院吗

一、取保候审还在检察院吗

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环节通常并非置于检察院。

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进行操作执行的。

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中,检察院有权做出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然后将该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援引实施。

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动将会受到相应的约束与限制,他们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制度,同时须具备随时回应传唤、接受讯问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打牌是否违法

取保候审期间,虽可从事娱乐性质的牌类活动,但务必确保此类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无法构成违法行为

在此期间,请严格遵循下述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有权机构同意,严禁离开所处城市或地区;

其次,因住址、工作岗位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相应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再次,在接到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同时,禁止采用任何形式对证人施加不当影响,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最后,切勿故意销毁、伪造证据或是相互串通联手欺骗侦查人员。《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的钱能退吗交的钱还退不出来

如果满足必要之法律规定之条件,则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依法缴纳之取保候审保证金理应予以退还。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内,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行事且并无违规行为之时,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依据解除了取保候审之通知书或者有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便是合法合规之事。若审理机关未能依律行事,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归还相应保证金,当事人有权通过对其上级领导机关或者检察机构申诉以维护权益。然而,应当注意到的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员未能坚守规定,如擅自离境离开所居之市县,或者对证人做伪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影响,则保证金极有可能面临被没收的风险。总结一下,只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缴纳保证金之人依法享有退还保证金之权利。

取保候审主要由公安机关执行,非直接由检察院实施。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可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并指令公安机关执行。此期间,被取保人行动受限,需遵循法律约束,保持随传随到的状态,以便随时接受调查和讯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候审还在检察院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吗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不是检察院一家,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都有权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来说,案件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决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案件到了审判阶段,由法院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检察院取保候审吗
在司法实践中,被指控犯有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通常情况下可申请取保候审:第一种情形为,其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法律风险;其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涉嫌构成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或者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自主行动、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秩序产生不可预测的危险性;最后一种情况是,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选择采用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担保形式,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反之,如选择由他人提供保证人的方式作为担保形式,则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办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根据案情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若案件由检察院审理,检察院可自行决定相关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检察院取保候审行吗
检察机关有权实施取保候审的职权,然而必须保持遵守相关规定的原则,满足取保候审的所有必要条件才行。例如,若犯罪嫌疑可能会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罚,或者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事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话,那么此类犯罪嫌疑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贩毒被取保候审, 案子交到检察院, 检察院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虽然贩毒案件中数量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无论多少均应立案处罚,但对量刑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衡量贩卖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的主要根据,为此,贩毒案件量刑时,首先应按刑法“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的规定确定毒品的数量,对应量刑幅度准确裁量刑罚。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数量不能一概而论,案情不同,标准相异。现就几种常见情形下认定贩毒数量所需的证据分述如下:
1、交易现场查获毒品的数量认定。这种人赃俱获的情形认定贩毒数量较易,若无证据证明嫌疑人尚有其他贩毒行为,则以查获毒品的数量为证据认定。其中需注意一种情况:行为人具有贩毒意图,持有少量毒品意欲贩卖,在特情引诱下加大了贩卖数量,即“数量引诱”,其贩毒数量仍应按全部数量计算,只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2、在交易现场查获少量毒品,又在其他地方搜查到属嫌疑人所有的毒品的数量认定。

1)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吸毒的,以全部数量计算;

2)对以贩养吸的,如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和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均应计入贩卖的数量之内,但考虑到以贩养吸这类人群的特殊性,在量刑时要把其贩卖量、吸食量大小,查获及持有毒品数量多少作为量刑时是否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如无下线证明曾商谈交易价格的证言,也无证明行为人具有贩毒史,或缺少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等证据证实其确有贩卖毒品的行为或目的,则只能以交易现场查获的少量毒品计。
3、未缴获或仅缴获少量毒品,但行为人另外还贩卖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如何运用证据认定数量。贩毒分子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少量多次贩毒,被抓获只能查获少量毒品,对以前贩卖的毒品由于交易时一对一无见证人的情况随处可见,加之毒品系消费品的特性,查找毒品等物证难上加难,仅以缴获的毒品数量计,似有轻纵罪犯之嫌,笔者认为当有以下证据时,可以缴获毒品的数量和证言证明的数量之和计算:

1)具有嫌疑人对每次贩毒数量均予认可的供述。嫌疑人被抓获时,如实供述历次贩毒的时间、地点、数量、参与人员等情节时按《全国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简称《纪要》),仅凭被告人口供依法不能定案的规定,仍需收集吸毒人员等证言,对吸毒人员在价格、数量、交易地点等内容与被告人的口供基本吻合时,可以每次交易数量的总和计算。

2)嫌疑人及其同案人对毒品的来源、去向、价格、数量等的供述基本一致时,因毒品案件具有区别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的特点,其他刑事案件仅有被告人的口供不能定案,贩毒案件按《纪要》规定“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窜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可见贩毒案件同案被告人供述之间能相互印证时可以作为认定贩毒数量的依据。

3)嫌疑人翻供时,如果对先前的口供仅提出异议,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又不能提供新的证据,其先前供述贩毒数量应作有效证据予以采信,但不能仅此单一证据定案,需补强证据。如果收集的旁证材料能引证先前供述的贩毒数量,以该数量计算;被告人虽承认贩毒事实,就数量前后供述不一致的,无相应的证据佐证时应疑罪从轻,就低不就高,以被告人认可的较少的数量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行吗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等实施取保候审。如涉嫌轻刑罚,或可能判重刑但取保不危害社会,或有严重疾病等且取保不危害社会,或羁押期限满案件未处理好的。若满足条件且经检察机关评估不构成威胁,可决定取保。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还在检察院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