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取保候审会有人盯着吗
孕妇在被赋予取保候审的权利后,一般情况下,是无需受到特定人员的特别看守。
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法律中的强制性处置步骤,它的存在旨在确保刑事案件能够依循既定程序,顺利进行审理的同时,将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在一个较为宽泛的范围之内。
针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考量她们的特殊体质,并选择采用较为人性化的管理方式来执行取保候审的要求。
但是,这并不代表孕妇就可以无视取保候审的各项制度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孕妇取保候审期间算坐牢吗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孕妇并不算被判处监禁,此期间为非监禁性羁押。
然而需注意的是,此类拘留期限不可用以折抵任何刑事处罚的执行时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相关条款中指出,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实施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孕妇取保候审用交钱吗南京
在中国江苏省的省会城市南京市,孕妇在申请取保候审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主要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取保候审主要分为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两大类。然而,原则上来讲,若选择以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则必须缴纳相应款项;至于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将由决定机关根据事例的复杂程度与特点进行合理设定。然而由于孕妇这一特殊身份人群的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通常会结合其健康状态、所涉及事例的严重程度及潜在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对保证方式进行综合性考虑并作出适当调整,比如说,可能会更加倾向于采用保证人保证这种方式。然而,无论何种方式,是否需要缴费以及所需金额的多少,都应以事例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裁量与决策。
孕妇获得取保候审权利时,通常不需要特别看守。取保候审作为刑事法律中的强制措施,旨在保证案件程序正常进行,同时限制嫌疑人或被告的人身自由在较宽范围内。对于孕妇,司法机构考虑其特殊体质,采取更人性化的管理执行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孕妇可以忽视相关制度法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