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可以为所欲为吗
成功取得保释等待审判之后,并不意味着您可以无视所有规则、肆意妄为。
实际上,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整个案件的完结。
对于那些获准保释等候审判的当事人来说,他们仍然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未得到执行机构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居住城市以及县城;
一旦个人身份信息、工作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变动,都需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报告;
另外,当传令召唤时,必须准时抵达现场等等。
假如违背了上述任何一项规定,那么保释资格有可能被立即撤销,并面临更为严重的司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收监的情形有什么
关于被取保候审后又被拘捕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执行收监、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若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那么被监管者很有可能再次被捕。
至于具体是如何进行处理,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会是什么,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做出的决定。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被确认有罪并接受审判,如果被判定为犯罪行为确实严重且必须要被处以实际性刑罚的话,就必然会面临着再次被拘留和入狱服刑这样的状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发生违法行为,对于已经缴纳保证金的涉案人员,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实施逮捕行动。在决定没收保证金时,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查程序。公安机关应在七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公开宣读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要求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如犯罪嫌疑人处于潜逃状态,则应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公布此项决定,并请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保证金在被依法没收之后,将会上缴至国家财政部门。
取得保释并不意味着可无视规则,取保候审是诉讼过程的一部分。保释人需遵守法律,不得擅自离城、变动信息要即时报告,且须按时应传。违规可能导致保释被撤销,面临严厉司法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