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什么理由可以去外地办理
在被采取保释候审制度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没有特别的理由都是不被允许离开所在城市或者地区的。
但是,确实存在以下这种情况,即由于工作业务所需必须长时间待在异地、或者因为自己的直属亲人病情严重甚至去世而需要外出处理相关事务等等,在此种状况之下,便需要向负责监督执行该保释候审举措的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且需获得机构的正式批准才可前去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离开当地吗
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若想要暂时离开其原本所居住的市或县,则需要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方可进行。
这是由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作出了严格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未经审批同意,不能擅自离开所在地;
其次,若其居处、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
第三,在收到传唤时,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采取任何举措干扰证人作证等活动的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三、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时间
扣除候审的时限自执行机构颁布扣除候审决定之日算起。扣除候审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扣除候审,则应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决定机构在颁布扣除候审决定书之后,会将该决定书以及执行通知书送交至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后便开始计算扣除候审的期限。扣除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扣除候审期间内,被扣除候审者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等地区。
在保释候审期间,一般不得离开所在城市或地区。若因工作需求或直系亲属病重、去世等特殊情况需外出,须向监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外地处理相关事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