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追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的追诉制度系指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代表,对涉嫌犯罪之嫌犯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司法行为。
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之中,若有关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限,或者犯罪嫌疑人兼具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形,则通常将不再启动追诉程序。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检察机构认为有必要行使追诉权的,仍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追诉活动。
检察院实施追诉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维护社会公正、公平以及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追诉制度是其代表国家对嫌犯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行为。刑事诉讼中,若犯罪超追诉时限或嫌疑人有法定不追刑情形,一般不启动追诉。但特殊情况下,检察机构可依法追诉。其宗旨是让所有犯罪受制裁,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及法律尊严权威。
二、检察院追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启动追诉程序意味着其认定应担负法律责任之行为,并据此代行国家权力进行犯罪起诉者为一种行动。
相关案件自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于侵犯刑事法律者立案进行深入调查,或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开始,如被起诉人逃离司法追究过程或者审判程序,则亦无需遵从法定时效加以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检察院追诉责任法院怎么判
在决定对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责任进行审理时,法院将会全面斟酌诸多重要的因素。首先,法院将深入探究事例事实是否明确无误,以及所收集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倘若检察机关所提交的证据能够构建起一个严密的证据体系,足以证实犯罪事实的存在,并且犯罪行为满足了相关罪名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被告予以定罪并量刑。然而,在量刑过程中,法院还需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具备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然而,如果检察机关所提交的证据存在某些缺陷或者不足之处,以至于无法达到定罪所需的标准,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会做出无罪判决。总而言之,法院的判决始终保持着独立性与公正性,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客观事实进行裁决。
检察院追诉制度是其代表国家对嫌犯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行为。刑事诉讼中,若犯罪超追诉时限或嫌疑人有法定不追刑情形,一般不启动追诉。但特殊情况下,检察机构可依法追诉。其宗旨是让所有犯罪受制裁,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及法律尊严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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