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通知书一般寄给谁的
通常情况下,拘留通知书会寄送给被拘留者的家属,以确保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依据我国2013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持有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或开具的拘留证明文件以及见证人的在场记录。
在将被拘留人送交看守所羁押之后,最晚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但凡无法通知到或存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罪等特殊情形,并可能对案件侦破工作产生影响的,都需在拘留发生之日起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相应的,当这些特殊情形消失之后,应立即向被拘留人家属公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拘留通知书下来多长时间判刑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于涉嫌犯罪者,在进行司法处置过程中的初始阶段,也就是拘留期间,最长可达到37天。
在此时间段内,调查机构将会向检方提出申请,请其作出是否批准实行逮捕的决定。
当收到批准逮捕的通知之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面对一般的轻微刑事案件时,从批准实行逮捕直至将案件移送刑事法院审判这一环节,通常会历经调查机构的侦查阶段;
这个过程所占用的时间通常是两个月(如果情况并不复杂,没有必要由检察官批准延长调查期限的话)。
随后,案件将交由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工作,而审查起诉的正常期限则是一个月(同样无须考虑延长或退回补充侦查的因素)。
紧接着,检察院将依法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法庭在接收到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之后,通常会在二个月之内完成审理过程,最晚不得超出三个月之限。
然而,若涉及复杂且未明朗的刑事案件,经过调查机构的特别延长期限,并且被检察官多次退回要求补充侦查的情况下,那么此类案件的最终完成期限通常会长达约两年左右。
三、拘留通知书多久才要寄给家属
依据我国既定的相关法律条例,公安部门对于被判定犯罪嫌疑的个体采取刑事拘留举措之后,有义务于24个小时之内向其亲属发出正式通知。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如无法及时获取到亲属的有效信息或者无法确定其联系方式等,可能导致通知时间有所延迟。具体的通知期限将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调查取证所需的时间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当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时,务必尽快了解相关事宜,同时也可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通常情况下,拘留通知书会在24小时内寄送至被拘留人家属,保障其知情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须有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证明及见证人记录,特殊情况下可延迟通知家属。特殊情况解除后,应立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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