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借款人找不到怎么办
倘若借款人失去行踪,将为债权人讨回债权带来相当程度的困扰与挑战,然而并非毫无对策可寻。
首要之举在于,债权人可积极开展对于借款人资产线索的搜寻,例如房产、车辆、储蓄等各类资产,并依据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旨在制止借款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以此最大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债权人亦可尝试联络借款人的亲友等关系人,以期获取关于借款人下落的最新信息。
若债权人持有相关借款协议及证据材料,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告知借款人应诉事宜,即便借款人未能出席法庭审理,法院仍有权依据充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作出缺席审判。
待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债权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名下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借款人失踪会给债权人讨债带来困难,但有办法应对。债权人可搜寻借款人资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联系其亲友获取下落信息。有借款协议和证据可向法院起诉,经公告送达等可缺席审判,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总之,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二、如果借款人去世了,那所欠的债怎么还
在借款人身故之后,作为债权人有权向死者的继承人展开追偿行动。
然而,选择诉诸法律途径时,债权人应优先考虑所有已确认为继承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还款义务的认定,并需提供充足、可靠的证据来证明继承人确实继承了相关遗产。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有义务支付其个人合法应缴交的税金以及所欠债务;
然而,缴纳税款及清偿债务的金额均受到其在世期间所拥有财产实际价值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所谓担保,根据其性质可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就一般保证而言,若借款人由于自身经济实力不足导致无法偿清债务,债权人须首先对借款人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追索,乃至在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之后借款人依旧无法履行其所负债务情况之下,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起保证责任。然而,针对连带责任保证,如若债务人未能按照主合同中所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其应尽之债务,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债务,或者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责任与义务可能会因为担保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而产生差异。
借款人失踪会给债权人讨债带来困难,但有办法应对。债权人可搜寻借款人资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联系其亲友获取下落信息。有借款协议和证据可向法院起诉,经公告送达等可缺席审判,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总之,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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