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以获取非法利益或损害他人为目的,故意提起的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讼。成立恶意诉讼需具备主观恶意、诉求无事实依据、造成实质损害这三个要素。与之相对,善意动机、合法合理诉求及充分证据支持的诉讼不属于恶意诉讼。恶意诉讼旨在不当损害他人,是一种应受谴责的行为。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一、恶意诉讼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恶意诉讼之成立条件,通常需具备如下关键要素:

首先,主观上必须存在恶意;

其次,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基础;

最后,必须产生实质性的损害后果。

然而,这并不包括那些出于善意的诉讼动机、合法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充足的证据支持。

恶意诉讼作为一种不当行为,其目的在于对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恶意诉讼的认定是哪些

首先,需对恶意诉讼进行准确鉴别,即: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被告人通过捏造事实促使人民法院在没有基础依据的情况下实施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其次,使人民法院不得已而不得不召开公开审理的庭审会议,严重干扰了正当的司法程序和操作;最后,被告人通过捏造虚假事实,引诱人民法院做出错误的裁判文书、不公正的财产分配方案,甚至强行推动立案执行由其捏造的未经权威确认的仲裁裁决书或公证债权文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诉讼的立案标准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6)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恶意诉讼的认定后果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恶意诉讼,乃指涉案当事人以非法目的为主导,故意发起毫无事实依据以及充足理由的诉讼行为。对于这类行为的识别与判断,往往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主观心态、涉及的具体诉讼活动及其所带来的潜在伤害性影响等等。在认定某个特定的事例是否构成恶意诉讼时,法庭需同时考虑上述多重因素后方可作出最终裁决。一旦认定某项诉讼行为系恶意诉讼,其必然导致以下诸多不良后果:首先,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将有可能被法庭依法驳回;其次,他们须承担由于应诉而引发的实际合理开支,譬如对方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再者,一旦证据确凿,他们甚至有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即需要对因为自身的恶意诉讼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若情况特别恶劣且后果异常严重的话,该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例如被判定犯有虚假诉讼罪,进而承担相应程度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恶意诉讼不仅仅是对宝贵的司法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更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直接侵犯,所有实施此类行为的人都必须承受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恶意诉讼成立需三要素:主观恶意、诉求无事实依据、造成实质损害。与之相对,善意动机、合法合理诉求及充分证据支持的诉讼则不属此列。恶意诉讼旨在不当损害他人,是一种应受谴责的行为。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8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8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包括了哪些?
1、主观方面:故意。故意指向的对象是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对于这种结果的追求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没有某种诉讼权利。2、客观方面。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不局限于起诉行为,也包括一审、二审、特别程序、执行等所有诉讼程序中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恶意诉讼的情形包括几种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虚假诉讼通常具有以下特征:1.诉讼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但仍故意提起诉讼,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2.诉讼请求缺乏真实性和合法性,通常是虚构的事实或伪造的证据。3.诉讼过程存在欺诈行为,如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4.虚假诉讼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被判处败诉、承担高额赔偿责任等。因此,对于虚假诉讼行为,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免成为虚假诉讼的受害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虚假诉讼罪构成的要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 虚假诉讼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为故意, 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司法秩序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客观方面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所谓捏造事实,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提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涉黑涉恶涉恶案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5、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6、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7、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8、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9、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商标诉讼证据的条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构成商标诉讼证据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商标诉讼证据,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任何案件的争议都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与一定的人和事相联系,当事人之间商标纠纷的发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发生、变化和造成的后果,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都必然在客观上留下痕迹,或者反映在人们的头脑里,所有这些都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凡属假定、猜测、推想等主观范畴的所谓事实,都不能成为商标诉讼证据。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还必须是准确的,是能够起到证明作用的;如果是真实的但却不准确,也不能作为诉讼证据。这就是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作为商标诉讼证据的第一个条件,也是最重要的条件。
(二)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
客观的事实很多,但并非所有的客观事实,都能成为商标诉讼证据。只有与商标纠纷案件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才能成为诉讼证据。这种联系的主要表现是:
(1)与案件的主要事实有联系,即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相联系。
(2)与案件的次要事实相联系,即与主要事实以外的但又属于案件范围的其他事实有联系。例如,案件的管辖、当事人的资格等等。
(3)与案件的否定情况相联系,即证明本案的事实不存在,原告的事实和理由不真实,等等。
(三)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
虽然是客观事实并且与案件有内在联系,具备了以上两个重要条件,但不一定都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这里还存在着证据的许可性问题。根据《商标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对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特殊条件的证据,才能被承认,才允许在诉讼中使用。对于那些不具备特殊条件的事实,虽然也是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却不准许作为诉讼证据,发挥不了证明的作用
(四)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即使是客观存在与案件有内在联系并被法律准许使用的证明材料,也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才能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成为民事诉讼证据。无论是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提供的,还是人民审判人员自己调查收集的,都必须遵照取得证明材料的法定程序。取得诉讼证据的合法性,不仅能保证真实有用的证明材料进入诉讼程序,而且为维护社会秩序和诉讼秩序所必需,可以有效地防止证据收集的混乱现象和违法行为,以免给取得必需的证明材料造成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恶意透支的特征在于,持卡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却故意大额透支并随意挥霍,导致透支额超限或逾期;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以及在透支后逃避追讨,如隐匿、更改联系方式等。关键在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表现为肆意透支和逃避行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诉讼当事人指原告人、被告人。
民诉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诉讼参加人既包括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参与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
当事人承认的构成要素
当事人承认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并对行使审判权产生拘束力的效果,因此它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1)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过程中。只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诉讼外对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承认应当比照一般的证据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它不能成为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定事由。
(2)当事人承认是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承认的对象是事实,而该事实是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对方有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3)当事人承认必须是明确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承认对民事诉讼有较大的约束力和影响力。为了确保自认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我国对当事人承认的成立限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当事人承认必须是明确表示承认,如果当事人默示承认,即,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只有经审判人员履行法定的释明义务后仍然默示的,才能视为承认。
(4)当事人承认必须来源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当事人承认通常是在对方当事人主张该事实后才作出的。如果当事人对于不利己的事实自认在先,对方主张在后,也不妨碍构成自认。因为这仍然具有双方对该事实陈述一致这一承认的本质。对于法律或经验法则是否存在,法律规范的解释适用,事实的法律评价,以及其他法律上的问题,不产生承认的问题。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诉讼当事人指原告人、被告人。
民诉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诉讼参加人既包括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代理人。
三、诉讼参与人既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
当事人承认的构成要素
当事人承认具有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并对行使审判权产生拘束力的效果,因此它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条件:
(1)作出承认的时间必须在诉讼过程中。只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在诉讼外对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承认应当比照一般的证据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它不能成为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定事由。
(2)当事人承认是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承认的对象是事实,而该事实是由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对方有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3)当事人承认必须是明确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承认对民事诉讼有较大的约束力和影响力。为了确保自认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我国对当事人承认的成立限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当事人承认必须是明确表示承认,如果当事人默示承认,即,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只有经审判人员履行法定的释明义务后仍然默示的,才能视为承认。
(4)当事人承认必须来源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当事人承认通常是在对方当事人主张该事实后才作出的。如果当事人对于不利己的事实自认在先,对方主张在后,也不妨碍构成自认。因为这仍然具有双方对该事实陈述一致这一承认的本质。对于法律或经验法则是否存在,法律规范的解释适用,事实的法律评价,以及其他法律上的问题,不产生承认的问题。
诉讼费包括保全费吗,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1.诉讼费不包括保全费
2.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费用。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一般指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诉讼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要交纳的费用。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中的鉴定评估等费用。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保全费目前全国;统一标准,但实际各地收费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地方有额外费用收取。基本标准一致。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
3.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保全费吗,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1.诉讼费不包括保全费
2.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费用。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一般指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诉讼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要交纳的费用。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中的鉴定评估等费用。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保全费目前全国;统一标准,但实际各地收费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地方有额外费用收取。基本标准一致。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
3.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恶意透支的情形包括哪些
恶意透支就是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还超额消费导致无力偿还;或者滥用透支的资金导致资不抵债;还有透支后故意逃避追讨,比如失踪或者变更联系方式;通过资金转移、藏匿等手段来躲避债务;利用透支的资金去从事非法活动;以及以任何形式非法占有他人资金却拒绝归还的行为。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
[律师回复] 对于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等多种罪名,具体的情节有: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4、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
5、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6、由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性质的帮派势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涉黑涉恶案件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4、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5、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6、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7、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8、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9、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扫黑除恶包括什么罪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扫黑除恶包括什么罪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等多种罪名,具体的情节有: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4、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
5、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6、由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性质的帮派势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恶意逾期包括哪些行为
[律师回复] 1、由第三方代理业务,但是第三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而造成逾期的。比如汽车经销商代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代理方等第三方代理还款等,因第三方的原因未及时还款,比如将款项挪作他用,而造成逾期的。
2、个人贷款买房后又因各种原-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没有及时办理贷款结清造成的逾期。
3、个人将按揭房出售,但是没办理转按揭,购房者未按时还款造成的逾期仍记录在自己名下的。
4、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造成个人公积金贷款未及时还款的。
注:以上4种情况的逾期,如银行不同意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可以向法院起诉造成不良信用的当事人。司法部门裁定属非本人责任的,可以要求相关金融部门修改信用信息。
5、因为个人不了解银行还款日的规定或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或者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时银行没有告知个人等原-因造成个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结果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逾期记录。
注:上面这种情况,因通常情况下贷款合同中会约定银行不会就利率调整进行通知,所以这类逾期仍属本人责任,难开非恶意逾期证明。
6、没有收到信用卡或者信用卡未激活但产生了年费造成的逾期。
7、由于与出售物品的商家或银行产生争议而没有按期还款造成逾期记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恶意透支的主体包括什么
恶意透支的主体通常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名义进行消费、取款等交易。然而,需要强调的是,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伪造身份并以此申请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人,也将被依法追究恶意透支的责任。这些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必须受到严厉打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
[律师回复] 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强迫交易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自然人犯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相互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多次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持械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纠集多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或者保管者以日后的侵害行为相威胁,当场或者日后占有其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迫使被害人日后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对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恶意诉讼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