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会被冻结账户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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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债务是否会冻结对方账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债务是共同负担的,比如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意愿的,那么配偶的账户可能会被冻结。但是,如果债务是一方的个人责任,比如擅自借贷或者已经明确为个人债务,那么对方的账户通常不会被冻结。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会被冻结账户吗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会被冻结账户吗

夫妻一方欠负之债务,其另一半账户是否会遭遇冻结,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研判。

若所涉债务为夫妻共同负担,那么该配偶的账户便有可能面临冻结。

举例来说,此种债务可能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

然而,若能证实所欠债务实属一方的个人责任,如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由某一方为个人不当支出所借贷,抑或是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通常情况下,另一方的账户将不会受到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债务是否冻结对方账户视情况而定。若债务属共同负担,如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配偶账户或遭冻结。但如债务系一方个人责任,如擅自借贷或已明确为个人债,对方账户通常不会冻结。

二、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是否会强制执行

若您符合相关规定,便可执行此项操作。

然而,假设债务仅由配偶一方承担,且房屋系夫妇两人共同所有,那么在执行过程中需确保保留另一方的相应权益份额。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负责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处理的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即便涉及到唯一住房的相关情况,依旧可实施强制执行。

这主要包括三大类情形:

首先是对被执行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其名下已具备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必需的住所;

其次是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若被执行人为了规避债务而私自转让了名下其他房产;

最后便是当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和其赡养亲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愿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从拟执行的该房屋的变价款内扣除相当于五至八年租金的金额。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间一方所负之债务与否须由另一方协同偿还,终究取决于特定情形。大多数情形下,若该笔债务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开支,那么配偶方即有义务与其共担还款责任。然而若是其中一方个人所负之债务,另一方能够清晰地证明该项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理应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将谨慎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债务的实际用途以及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等方面来进行判断裁决。因此,当遇到此类涉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迅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夫妻债务是否冻结对方账户视情况而定。若债务属共同负担,如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共同意愿,配偶账户或遭冻结。但如债务系一方个人责任,如擅自借贷或已明确为个人债,对方账户通常不会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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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欠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偿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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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欠款是共同债务的话对方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该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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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夫妻一方借钱法院能冻结另一方财产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借钱可以冻结另一方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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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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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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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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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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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应先明确一方欠债的性质,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有义务偿还。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断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区分:
比如,一方因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再有,下列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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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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