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了定金没合同能退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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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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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购房时,如果定金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选择退回的。要是购房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抵扣,或者全额退还。要是因为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的特殊情况、自然灾害等因素解除合约,定金也可能会退还。要是卖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定金就有可能双倍退还。
购房交了定金没合同能退吗

一、购房交了定金没合同能退吗

若购房之定金并无签署合同,则可选择退回。

倘若购房者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应责任,该定金将被视为其购房款的一部分抵扣或者予以全额返还;

然而,倘若由于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之特殊情形、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解除合约,那么定金便有可能得到退还;

反之,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定金便有可能得到双倍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交了定金如何才能退回来

在签署购房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该定金合同自动有效成立。

若因为收取定金的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未能够完成签订合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返还双倍数额的定金。

反之,如因支付定金的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则已支付之定金不会被退还。

此外,若由于无法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客观情况,例如不可抗力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得以签订,卖方有义务全额退回买方所交付的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购房交了定金后更名能否退钱

在一般状况下,当购房者交付定金之后,若想进行更名是否能够取回所付金钱,这须依据具体情况来作分析决定。首先,定金在法律层面被赋予了一定的担保属性,若因购买方本身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生效执行,根据常理推断,定金将难以得到返还。然而,若发生更名现象主要源于开发商自身过失,如宣传材料虚构、违背承诺等,从而使购买者面临不得不更名却又无法继续完成购房流程的困境,此时,购买者便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请求,要求退还所交付的定金。再者,倘若买卖双方在定金合同中事先就更名与退款事项作出专门规定,应遵循该约定行事。总的说来,能否成功取回此前支付的款项,需全面权衡双方在过失程度、合同条款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呼吁您务必认真查看并理解购房合同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同时收集整理对自身较为有利的证明材料,以期有效保护自己的法定权益。

若购房之定金并无签署合同,则可选择退回。倘若购房者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应责任,该定金将被视为其购房款的一部分抵扣或者予以全额返还;然而,倘若由于不可归咎于买卖双方之特殊情形、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解除合约,那么定金便有可能得到退还;反之,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定金便有可能得到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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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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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购买汽车,购购置税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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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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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 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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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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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收购股票,收购股票,协议收购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协议收购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公司。收购者在自己寻找目标公司的同时,也可依靠中介组织的力量,当然选择中介能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其次,也可通过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投资银行或咨询顾问公司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 3、初步谈判。初步谈判的目的是签署“意向书”,通常由律师和中介机构主持。 4、审查与决策。这是整个收购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收购方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目标公司今后的发展。收购者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信息了解目标公司的利与弊,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寻找降低收购价的砝码。 5、签订收购协议。这一阶段是最后确定收购协议条款的阶段,同时可以决定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通常,收购者会选择买入资产,这样可以减少税赋,降低风险。 6、融资。融资的途径通常有三种:内部融资、外部融资、卖方融资。 7、交割。这一阶段主要由律师来完成,律师应针对其发现的风险进行陈述及披露。 8、重整。交割完毕后,收购者即可按其意愿调整各项经营管理方式,从而正式着手其一体化的工作。
购房费怎么收取,购房团购费的规定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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