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怎么界定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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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或隐匿行踪的行为。对于交通逃逸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当事人是否立即离开现场、是否留下联系方式、是否主动报告等。如果当事人明知事故发生却不履行救援和报告义务,擅自逃离现场,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
交通逃逸怎么界定

一、交通逃逸怎么界定

所谓“交通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涉事人员为了躲避法律责任追究,采取不合法、不道德的手段,选择逃避事故现场并进行逃匿的行为。

在此类事件中,对“交通逃逸”的判定需综合多方考量因素来确定。

例如,事故发生之际,涉事人员是否立即主动撤离事故现场、是否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处理、或者是否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等等。

若经核实,当事人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状况的前提下,未履行法定的救援职责与报告义务,擅自逃离事故现场,则通常会被认定构成“交通逃逸”之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逃逸”指事故后为避法律责任而逃避现场和逃匿。对其判定要综合考虑,如是否立即离开现场、有无留联系方式、是否主动报告等。若当事人明知事故却不履行救援和报告义务而擅自逃离,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

二、交通逃逸怎么判定是否构成犯罪

交通事故中,若造成一人或多人受伤严重,驾车者逃避责任并对于事故承担全部或者部分主要责任,便已符合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要件

具体而言:

1.驾驶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处罚;

2.若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后,驾车者未能及时停止违反违法行为,甚至故意逃离现场,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存在更加恶劣的情节,那么此人将可能被罚以三年至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3.如果驾车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并且导致他人在送医救治后身亡,那么驾驶者将会受到最为严重的刑期——即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逃逸怎么协商解决

涉及交通逃逸案件的善后处理事宜,我们建议您遵守如下几个关键步骤:首先,要认真核实并确认事故责任方,作为逃逸方,通常情况下是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责的一方。接下来,务必妥善保存好与事故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例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等,这些都将对后期的理赔工作产生重要影响。随后,请迅速联系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报备,详细了解具体的索赔程序以及可能涉及的费用项目。在取得充分了解之后,即可开展深入的协商讨论,其中涵盖了诸如医药治疗、误工损失以及车辆维修费等等各项赔偿事项。最终,一定要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来规范上述所有内容,包括赔偿金额、支付方式以及具体的履行期限等等。在协议生效之后,还需要密切关注其执行情况,确保各方权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或者纠纷,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途径加以解决。在整个协商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双方都能够保持理智和冷静,尽量避免因情绪波动而做出不恰当的决定。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更多有益的建议。

“交通逃逸”指事故后为避法律责任而逃避现场和逃匿。对其判定要综合考虑,如是否立即离开现场、有无留联系方式、是否主动报告等。若当事人明知事故却不履行救援和报告义务而擅自逃离,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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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采取措施和公私财产而逃离现场的交通事故,以及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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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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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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