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起

最新修订 | 2024-10-12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纠纷中,医疗费用支付责任方不明确,这可让不少人头疼。一般来说,肇事方出于道义和责任,可能会自愿垫付;要是受害者自己先筹钱,也可以依法向肇事方追偿;要是责任明确,又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也可能会垫付一部分费用。所以,大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确保受害者能及时得到帮助。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起

一、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起

交通事故纠纷中,关于支付受害者医疗费用的问题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哪一方承担,通常来说,以下几种解决方案颇为常见:

第一,肇事方基于道义与法律责任的考虑,自愿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其次,受害者可自行筹集资金进行垫付,随后再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责任方追偿;

最后,若责任明确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承担部分费用的垫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中,医疗费用支付无明确法规指定责任方。常见解决途径包括:肇事方出于道义与责任常自愿垫付;受害者可自筹资金后依法追偿;若责任明确且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亦可能垫付部分费用。各方需灵活应对,确保受害者及时获助。

二、车祸伤者费用哪些人先垫付

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自行支付医疗救治费用;

若事故责任人选择逃避责任,则可由法律所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供垫付援助;

而如遇驾驶人员醉酒驾车等引发交强险依法豁免赔偿情形,则应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垫付款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祸伤者费用谁来结清

通常而言,对于车祸中所涉及到的受伤人员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的结算主体,需要依照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进行相应地确认。倘若某一方被判定为完全过错方,那么该方及其依附的保险公司便应当负责赔偿伤员在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却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等。若是事故造成双方均负有责任,则需要依据责任大小来合理划分各自行使费用的比例。假如肇事车辆拥有交强险及商业险,那么在保险责任豁免的范围之内,理应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相关款项。而对于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部分,则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然而,若出现肇事驾驶员逃离现场等非同寻常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很可能会预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急救费用,随后再向责任人索回相应的赔偿款项。然而,无论是事先垫付费用还是最终费用的承担,均须以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

交通事故纠纷中,医疗费用支付无明确法规指定责任方。常见解决途径包括:肇事方出于道义与责任常自愿垫付;受害者可自筹资金后依法追偿;若责任明确且符合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亦可能垫付部分费用。各方需灵活应对,确保受害者及时获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起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7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交通事故中,伤者治疗费用支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法规没有明确责任方,导致费用承担问题非常复杂。比如,交通肇事者认定自己有责任,自愿垫付费用,那么事情就比较好办。但如果责任界定不清晰,治疗费支付就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住院谁先垫付医药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最高可垫付一万元,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死亡赔偿金是保险公司先垫付,还是车主先垫付
[律师回复] 你好,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垫付咋个办
车祸发生后,肇事方需要承担受害者的医药费。如果肇事方愿意且有能力,他们通常会主动垫付。但是,如果肇事方拒绝支付,受害者可以申请道路救助基金来垫付急救费用。在治疗结束后,受害者可以依法向责任方追偿。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肇事方应该积极配合,主动支付受害者的医药费。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伤者全责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是责任方,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谁要先支付医疗费用。一般来说,都是伤者自己先垫付。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伤者往往需要先垫付。但是,如果伤者经济困难,而肇事方自愿垫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这种做法是可以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找律师
车祸事故中,关于医疗费用由谁垫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肇事者或社会救助基金都可能需要承担垫付责任,具体情况要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所以在车祸事故中,各方应该积极地进行协商,以确保伤者能够及时地得到救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车祸发生后,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一些材料,直接向肇事者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若使用了以上方法后,仍未获得赔偿或者是肇事者仍需要补充赔偿,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立案审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九十六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不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