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会怎样
解除了对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的强制性措施,这标志着该人员在法律框架内所处的义务以及限制已经得到了相应的终止和解除。
在大多数情况下,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将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
第一种,当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顺利完成时,相关部门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经过严格的判断后得出结论,即认为该名嫌疑人并不具备犯罪行为的特征,或者他所实施的行为因触犯了现行刑法规定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此时便需取消先前的取保候审举措;
第二种,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最长期限,但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也需要解除对该名嫌疑人的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取保候审,标志法律义务与限制终止。随后可能:一,案件调查完成,嫌疑人无犯罪特征或行为不负刑责,取消取保;二,取保期届满案未决,依法解除取保。两种情形均导致强制措施终止。
二、解除取保候审算犯罪记录吗
在法律意义上,解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犯罪纪录的存在。
所谓犯罪纪录,乃是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于犯罪分子行为事实的客观记载。
除非经过人民法院权威性生效裁决文书确认为有罪,否则其他任何情况都应被视为无罪。
而针对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它仅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保障措施罢了。
如果犯罪嫌疑人为申请了取保候审,也不能据此简单推断他已构成犯罪,并因此产生犯罪纪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实施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于附加刑的事例,以及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重刑,且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之后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潜在威胁的情况;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潜在威胁的情况;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关于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实际需求,结合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例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由决定机关进行合理确定。通常情况下,保证金的起始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然而,具体的数额并无明确的规定,一般会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浮动。
解除取保候审,标志法律义务与限制终止。随后可能:一,案件调查完成,嫌疑人无犯罪特征或行为不负刑责,取消取保;二,取保期届满案未决,依法解除取保。两种情形均导致强制措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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