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由谁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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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一般情况下,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的罪行会由法院移交公安立案调查,接着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或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要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刑事追责,以此确保法律裁决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拒不执行罪由谁提起诉讼

一、拒不执行罪由谁提起诉

在多数情形中,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罪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将相关案件转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由人民检察院启动公诉程序。

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下,债权人亦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申诉,请求对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行为予以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常情况下,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罪行由法院转公安立案调查,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在特定情境下,债权人可直接向公安或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要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刑事追责,以此保障法律裁决的权威与执行力。

二、拒不执行罪可以不可以撤诉

好的,您当然可以在自诉之后撤销诉讼请求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

若为个人意愿主动撤诉,或通过协商达成和解且自愿撤诉的话,律师建议这样做不仅不会影响后续的反诉权利,而且还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至于因为证据不足被法院劝说撤诉的情况,如果您有新的决定性证据,您依然有权再次提起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款中指出,若是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绝执行,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徒刑、拘役或罚金惩罚;

情节特别严重者不仅会获刑,还要受到罚金惩罚。

此外,单位若触犯上述条款,也需由单位受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拒不执行罪一般怎么判

在确定对犯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者的判决时,需要结合多项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分析。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庭可能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因此,法庭在评断这类犯罪事例时,会着重考察被告是否实施了以下几种恶劣行径: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或破坏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甚至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从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担保人或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破坏或转让已经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使得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协助执行义务人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协助执行义务,从而导致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等等。最终的量刑结果,必须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通常情况下,拒不履行裁判和裁决罪行由法院转公安立案调查,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在特定情境下,债权人可直接向公安或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要求对拒不执行者进行刑事追责,以此保障法律裁决的权威与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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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肇事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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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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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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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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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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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自诉提起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自诉的,提交刑事自诉状。人民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且准备开庭事宜。开庭前进行调解。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八种行为。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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