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并不属于一种违法行径,相反,它乃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
刑拘,乃是由公安机构与检察机关以直接负责之方式,于侦查作业期间触及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种手段通常应用于如下特定情境: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之后立即被揭露出来;
遭到受害者或者目击证人当面指控构成犯罪的;
在其身边或者住所内寻获犯罪相关证据的;
犯罪后意图自尽、逃跑或者已展开逃移行动的;
具有毁损、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尚未透露真实姓名与住址,身份尚待确认的;
涉案范围广、多次违法犯罪、团伙作案性质较为严重的疑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非违法,为重要刑事司法手段,由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中遇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剥自由措施。适用于筹备、实施犯罪后即时揭露,受害指控,现场获证,企图自杀、逃逸,伪造证据,身份不明,及重大团伙犯罪疑犯。
二、刑事拘留属于侦查阶段吗
刑事拘留乃是侦查阶段的重要环节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存在重大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而被执行此项措施者在拘留过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质询。
关于犯罪嫌疑人方面,自首次接受审理调查机构的问话,或是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当天,便可视自身情况聘请律师,以获取法律咨询、代为申诉以及控告等服务。
同时,受托的律师也有权利向审理调查机构询问被告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行,并于在押期间会晤被告人,以便深入了解相关案件情况。
若审判调查机构认为需要对被拘留的人提起公诉,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则审批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一定能出来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并不完全保证被拘禁者能够获得释放。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立案受理的事例,在进行深入而严密的侦查期间,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倘若经过详尽且全面的侦查工作,发现被拘留者并无任何犯罪事实的存在,亦或是其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抑或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等情况,则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予以释放。然而,若经侦查证实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被拘留者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进而接受更为严厉的刑事追究。总而言之,被拘留者能否最终获释,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侦查工作的成果。
刑事拘留非违法,为重要刑事司法手段,由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中遇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剥自由措施。适用于筹备、实施犯罪后即时揭露,受害指控,现场获证,企图自杀、逃逸,伪造证据,身份不明,及重大团伙犯罪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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