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追诉时效为六个月,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始计时。
在这类案件中,追究时效规定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后,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且经过一段时间,便不再追究该行为人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的治安责任。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警告。
公安机关责令涉及此类行为的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改正其错误,并保证类似情况不再重复发生。
警告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中相对较为轻度的处罚方式,主要适用于初次犯错误,偶然违法,情节轻微且承认错误态度良好的人员;
2、拘留。
此种程度的处罚涉及到对人身自由权的限制,因此属于更为严格的制裁手段,主要针对情节严重或者已导致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吊销相关部门颁发给个人的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条例》第十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认定
寻衅滋事,乃指具备法定责责年龄和责任能力的个体,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发生骚动,蓄意挑起事端,恣意殴打、追赶、阻挠、谩骂他人;
强行抢夺、索取,任意毁坏、侵占公有及私人财产,扰乱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但其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尚未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尚未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惩戒。
上述行为人通常怀有恶意藐视社会公德、法律法规的想法,故意惹出是非,引发争端,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危害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主观动机在于蓄意挑衅,追求心理刺激,宣泄对社会、道德、法律的不满与抵触,从而向社会大众展示其“挑战”姿态;
他们侵犯的主要客体是所谓的公共秩序,常常波及到公私财产以及人身权利等多个方面,但是侵犯的对象并非特定个人或者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任意殴打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行为;三是强行占有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四是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不仅要有恶劣的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对公共场所秩序产生严重破坏作用才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若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可能会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追究治安责任。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拘留和吊销许可证。警告适用于初次、偶然、轻微且认错态度好的违法者;拘留针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的违法行为;吊销许可证则是对已颁发许可证的个人进行的更严厉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