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形之下,拘留期间,家属与被拘留者之间的接触通常是受到限制的。
关于行政拘留,在规章制度相对完善的现代社会里,家属在取得公安机关批准后,只有经申请获批,才有可能见到被拘留者;
而在刑事拘留方面,由于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为防止串供等行为对侦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以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合理进行,家属在这个阶段内无法会见被拘留者,但辩护律师有权利进行会见交流;
至于司法拘留,同样地,家属在这一阶段内通常也是无法与被拘留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的。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拘留所条例》,拘留所必须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
然而,被拘留人也需要严格遵守拘留所内的相关会见管理规定。
依据相应规范要求,亲属在会见被拘留者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拘留所指定的会见区域进行会面。
此外,如果被拘留者委托律师进行会见,该律师还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期间,家属接触受限,分行政、刑事、司法三类。行政拘留可申请会见需批;刑事拘留因侦查防串供,家属禁见但律师可访;司法拘留亦禁家属见。新《拘留所条例》保障会见权,但需守规,亲属携证在规定时间地点会见。律师会见需执业证、所证、委托书或法援公函。
二、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望吗
针对治安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案件,依照中国公安部门制定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拘留者的家属享有探视权。
然而,对于涉及到刑事方面的拘留而言,家属是禁止探视的。
然而,若涉及到紧急的民事行为事宜,在征得看守所的许可后,同样允许将文书文件以及重要消息进行传递。
至于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刑事拘留期间,法律明文规定其家属不得进行探访,仅可通过律师代理会面。
通常情况下,侦查机关在首次面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或采取强制手段时,必须向嫌疑人通告他们拥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三、拘留期间家属可以跟着律师会见吗
在审理阶段的拘留期限内,亲属通常不得伴随辩护律师会面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正是因为这种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会面关系,他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案情,提供有力的法律建议,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然而,这一过程对于专业性和保密性的要求非常高。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辩护律师仅需凭借其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便有权利会见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或者被告。但是,亲属并不在此次法律预留的允许会见的对象范畴之内。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则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干扰因素,影响到相关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律师能够以其专业知识和独到见解,独立公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同时也是出于对当事人个人隐私及其事件信息安全性的严格保护。
拘留期间,家属接触受限,分行政、刑事、司法三类。行政拘留可申请会见需批;刑事拘留因侦查防串供,家属禁见但律师可访;司法拘留亦禁家属见。新《拘留所条例》保障会见权,但需守规,亲属携证在规定时间地点会见。律师会见需执业证、所证、委托书或法援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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