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有稳定职业且拥有固定收入的夫妇而言,在决定其中一方应负担何种程度的孩子抚养事宜时,我们首先会参考其每月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来进行合理的判定。
通常来看,若其具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在制定抚养费用时便可将最高比例设定为其月总收入的20%-30%范围内。
然而,当面临需要承担两位或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其抚养费用的比例仍可以向上浮动,但基本上不应该超出其月总收入的50%这一界限。
而具体金额的确定亦应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家庭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水平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夫妻离婚抚养费该怎么承担
夫妇在离婚之后,持有离异判决书的一方应全权负责供养孩子,并且支付相应的孩子抚养费用,若其中一方未能尽到这一责任,另一方有权自行决定支付孩子成长所需的部分或全面费用。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通常应由父母双方在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来进行明确规定;
如若双方未就此事达成共识,则有权利采取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在司法仲裁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财务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家庭和社会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谨慎地明确债务承揽比例。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者,抚养费用一般以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为标准进行摊派;
若需照料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抚养费的分担比例可适度提高,然而一般最高不允许超出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稳定收入源者,抚养费用的数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在出现特殊情形时,可依照相关规定适当地提升或下调抚养费分担比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抚养费一般怎么算
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计算问题,我们通常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您与前配偶双方的经济偿付能力,并结合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准进行合理判断与规定。对于有稳定工作收入的情况,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20%-30%来给予安排。如果面临需要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情况,抚养费比例则可以适当地予以提升,但最高不能超过其月工资总额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做出相应的决定。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必须做到定期和有序,如果存在可能导致大额支出如子女的教育费用或医疗费用等风险,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额外支付这些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可以在您与前配偶之间进行友好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
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夫妻,一方抚养孩子费用,稳定收入时最高为月总收入20%-30%,抚养多子女可上浮,不超50%。具体金额要考虑孩子需求、当地经济水平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